在储藏室观察了一会,没有发现异常。我正准备离开,突然觉得脚下有一阵微弱的凉风。我蹲下身子,用手背去感受风向。风是擦着地面吹过来的,这就意味着,地面附近有通风口。
我整个人趴在地上,借助手机屏幕的亮光,仔细的查看着四周的墙面。有几处被堆砌的家具遮挡,加上室内光线并不强,看不太清楚。我把手伸了进去,使劲往里够,手指尖刚好可以触摸到墙面。沿着墙面缓慢划过,突然触碰感消失了,手指碰不到任何物体,这里是空的。
我站起身,眼前挡住墙面的是一个落地桌,桌上堆放着几把折叠椅和一个旧式的唱片机。我扶住桌角前后推了推,感觉桌子并不重,可以挪动,低下头一看,原来桌脚有滑动轮。我将折叠椅和唱片机搬到一旁,手抓住桌面下沿,用力往外一拉,落地桌被拉出墙面。
我跳上桌子,探头往墙里侧看,在接近地面的位置,竟然出现了一个洞。这个洞口半平米见方,别说我了,李星都能钻进去。
我把桌子继续往外拉了半米,方便自己钻进去。虽说洞口看着不小,可自己钻进来后,却着实感觉移动困难。手脚不能与地面形成可产生足够支撑力的斜度,需要依靠四肢摩擦墙面往前挪动,只有经过专业的训练,才能进退自如。
洞内有股奇怪的味道,我一时分辨不出来,感觉是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
我举着手机往前爬,半天功夫才挪动了不到一米,满头大汗还没法擦。我由衷的感叹道,自己要是条蛇就好了。抬头往前看,大概几米远的地方有光亮,应该是出口。
正爬着,突然间身体被什么东西膈了一下,我伸手往身下一摸,是一枚纽扣。我把纽扣收好,继续往前爬。
熟练了爬行技巧之后,我的移动变快了,终于快接近光亮的出口位置。
出口处是一块锈迹斑斑的金属挡板,月光透过挡板上的镂空照射进洞里。我抓住挡板,用力往外一推,出口被打开了,顿时一股清新的空气迎面扑来。毫无疑问,这里通向室外。
我一鼓作气爬了出来,抬头一看,出口连接的位置也在圣鲁德公园街上,位于酒吧侧面。根据洞口大小及布局,这应该是当年房屋的主人设计的狗洞。
唉,我也算是钻过狗洞的人了。
我把洞口重新封好,从正门走进酒吧。进门后,我径直来到后厨。幸运的是,酒吧工作人员应该没发现后厨门锁已被打开。我迅速进入储藏室,将落地桌等废旧家具复位,重新锁上后厨,并返回了酒桌。
吉米和服务生还在各自忙碌着,没察觉我刚离开了。我端起热带雨林,狠狠的喝了一口,然后靠着沙发椅上。
片刻后,看四周无人注意,我便迫不及待的从上衣口袋里拿出纽扣,放在灯光下观察。这枚纽扣做工精细,应该是高档外套上掉下来的。正看着纽扣,我无意中发现自己衣袖上沾着一些金褐色的毛发。
这些毛发应该是我在洞内爬行的时候粘上去的,摸起来细软而光滑,不像是人类毛发,更像是动物的体毛。我把纽扣和毛发装进塑料袋,小心的收了起来。
抬手看看手表,和张帆约定的时间差不多到了,我在酒杯下压了20磅,无声无息的离开了酒吧,开车返回安全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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