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绾玥一脚踏进,高声唤道,“爹,不可!”

薛之痕深眸微冷:“大胆,公堂之上,大声喧哗,藐视本官,罪加一等!”

楼煜缓步踏来,淡声道:“薛大人,其父有难,做女儿的焉能不急?薛大人高风亮节,胸怀宽广,自然不会计较乡野女子的莾撞!”

“大将军!”薛之痕微微颔首,剑眉轻扬,“今日处处有大将军,下官不禁怀疑大将军与秋家有何关系?”

绾玥近前跪下,挺胸抬眉,昂然道:“秋家与大将军仅是乡邻而已。薛大人,民女家兄违制,自当服法受刑充军。但家父受牵累,民女不服!”

一声不服,吓坏一众人。

堂内静谧得惊魂。

“是你?”薛之痕打量了她几眼,“先前街市上本官就觉你平静得异常,原来是秋家人!闺阁女子面对至亲手足被官差带走,却不慌不乱,这天下能做到宠辱不惊神色从容的,委实难见。然而一句不服,来免与令兄一样狂妄自大了些!”

“民女不服,自有原由!”绾玥凛然一语,明眸亮若星辰,让人无法忽视。

“朝廷法令,焉有你小小民女置喙之地?”薛之痕眉头一拧,冷声砸来,“本官倒想知晓,你为何不服?”

“秋扶琦是民女二叔独子,十岁那年失去双亲,是家父疼惜侄儿,亲自抚养,爱若亲子。六年来,家父呕心沥血,用尽办法让他知书识礼、文武兼修,但家兄十岁年纪,习惯思维早已形成,家父再努力也改变不了他轻狂任性的禀性。古人言,子不教,父之过。试问叔伯再亲,如何代替生父?圣人从不曾说,子不教,叔之过!这是其一,民女不服。”绾玥从容陈述,秀眉轻扬,无畏无惧。

“好一句‘圣人从不曾说,子不教,叔之过!’”薛之痕失笑,“秋姑娘,此不服本官接受!姑娘应该还有不服之处?”

此话一出,众人松了口气。

楼煜展眉,勾唇浅笑,墨瞳灼灼凝在她面上,几分柔情几分叹赏。

“其二,家父一生宽厚待人,行商致富,凭的是本事与仁义,亦不忘乡邻,修桥铺路,开学堂,施药草,行善积德,救人苦难,他只求无大过,以一己之力荫蔽后人。天若有灵,岂能因子侄之过,抹杀其善,百棍杖体,充军天涯?若是如此,早晚难逃一死,还不如为富不仁,贪享荣华,不顾法纪,岂不是活得更痛快?所以,民女不服!”

薛之痕冷哼一声:“伶牙俐齿,令本官刮目相看!你还有何种不服?”

“小六,不许胡说!”秋慕琛冷汗淋漓,急忙阻止道。

“让她说!本官很想听听百姓心声,何况是一深闺女子!”薛之痕睨他一目。

绾玥扬一扬眉,清越道:“其三,南栀历朝天子恤商,鼓励百姓农业之余从商致富,积屋舍,累千金,遗子孙,故而南栀民富国丰。民一富,怎能不贪红恋紫?大地因五颜六色而生机勃勃,人间因姹紫嫣红而绚丽,品色服固然分出贵贱,何尝不是扼杀庶人爱美之心?天子口口声声爱民如子,而民子不过偶尔穿了官子的服饰,就算要罚,百棍足以要去半条小命,为何还要充军苦地?天子法令本意约束百姓,还天下安宁,若要人命,杖毙便罢,何必充军?再则民女深信,大人沿途走来,必是违制颇多,若天下人都在违制,大人难道要杀尽天下人不成?若违制不伤大雅,不害国本,大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何尝不是替天子爱惜子民?”

薛之痕听着听着,不知不觉端正了身躯,最后一句令他震住,旋即冷笑道:“你竟敢叫本官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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