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开始,是在英语这门学科上。    众所周知,学好英语需要日积月累的努力,背单词,做阅读……根本很难靠短时间冲刺来提高;但只单独找十分的上升空间,却存在一定的捷径。  这个捷径不在于单选,也不在于阅读,而是在每次考卷最后的写作上。    白笙笙发现,不管她们学习内容是什么,英语考试的写作主题总是相似的:  提供一个话题,让你发表自己的意见。  也许是关于青少年上网的利弊问题,又也许是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问题。    甚至连最后的标准作文范例,看起来也是大同小异。    白笙笙仔细回想后发现,因为考试时间不够用,而写作又是最后一个题目,所以总分二十五分的写作,每次她都只能拿到两三分的同情分。  大量的时间,都被浪费在了她根本没什么把握的单选跟完形填空中。    按理说,她的英语底子在所有学科中还算优秀。  因为父母的受教育水平摆在那里,从牙牙学语时期,就已经接触到比较规范标准的英语。再加上家境殷实,稍微长大些以后,白笙笙就经常跟着父母出国游玩。  哪怕是抚阳一中的英语老师,都曾夸赞过白笙笙的口音十分标准,完全听不出是中国人在说。    虽然初中开始,白笙笙就没怎么认真学过。    但现在后悔已经为时过晚,重要的是如何穷追猛赶。  既然白笙笙已经发现了作文是最容易提高的部分,那么她就一定要想办法提高自己的作文水平。    当然,这个意思不是说要每次都要写出25分的完美作文。  白笙笙也很有自知之明,词汇积累量不够,很难在众多的学霸考卷中让老师眼前一亮,然后拿到整整二十五分。  不过相较于现在的三分水平,达到平均的17、8分,还是相对简单的。    正好手里有练习册,后附的答案中就有许多现成例文。  这些例文大多短小精悍,形成了固定模式的写作思路,拿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在白笙笙粗略翻过去的三篇中,每一篇都使用了“on one hand;oher hand”这一组词组搭配。    on one hand:一方面。  oher hand:另一方面。    于是白笙笙顺理成章的就又发现了这些例文的写作逻辑。    首先,是一个总的概括部分,基本上就是写清楚这篇论文的主题是什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存在;紧接着第二部分,又分成两个小部分,也就是上文所说的一方面与另一方面,分别叙述了两种可能存在的对立面看法及其原因;最后,又是一个小的总结,是作者自己的观点阐释。    英语老师常在讲卷子时提到,写作文就是三段论。  白笙笙以前不懂,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要这么说,也总算明白所谓三段论到底是什么。    这个发现让她欣喜不已。  可能对于学霸大神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对于白笙笙来说是,这还是她第一次察觉到,原来提高学习成绩,是真的有可以前进的方向。    从前她的英语成绩在七十多分左右徘徊,根本不到及格线。  但发现了这个法子以后,至少会有十分的上升。    八十几分,在高手云集的抚阳一中,只能说是微不起眼,甚至达不到中下游。可假如她把视野放在整个市,整个省,乃至全国中……  绝对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体验。    这样想着,白笙笙恨不得立刻就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的作文范例出来。  奈何时间如手掌心里沙,总是不知不觉就溜走。    她觉得像是只过了五分钟那样,转眼,铃铃铃的下课铃声就在耳畔响起。  安静的教室登时一阵不小的骚动,不管是睡觉的,还是听课的,都纷纷动了动身体,而讲台前的老师,也十分自觉地停下讲课,喝了一口茶水。    “今天就到这里了。”  说完,老师便开始收拾自己东西。    同学们正想起身自由活动,却见班级门口的地方,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魁梧的身材,光不溜球的脑袋,只肖一个隐隐约约的影子,就能让同学们立刻猜出来人是谁。  白笙笙明显听到背后秦与非暗骂了一句:  “艹!和尚上节课没抢过班主任,现在过来占课间,能不能要点脸啊。”    和尚,是十班同学给英语老师的绰号。  第一个原因,自然是因为他那标志性的光头,第二个,则是因为大家都觉得他老是念叨这个念叨那个,跟唐僧一样烦人。    英语老师无疑是所有老师中事儿最多的。  要早读,又要听写,偶尔还要搞小测验,发些阅读啊改错之类的下来。    见到英语老师,大家都觉得,他是要来发卷子或者搞小测验了。  结果等政治老师走人,和尚却并没有直接进来,而是只单纯站在门口,朝教室里的某个方向招手:“来,你过来一下。”    白笙笙以为他是叫同桌谢小梅,谢小梅也以为是叫自己。  可是当谢小梅站起身来,准备走过去的时候,老师却又开口道:  “不是你,白笙笙,你过来一下。”    白笙笙心里登时咯噔一声。  这和尚无事不登三宝殿,难道说,她又犯什么错误了?    顶着全班人的目光注视,硬着头皮走过去,英语老师却没多说什么,只让她跟自己去办公室一趟,看神色,似乎也并没有生气,反而是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儿的模样。    就这样,白笙笙一路跟着老师来到英语组办公室。  直到进门以后,她才发现原来被叫过来的学生不止她一个,还有好多个同学都站在自己英语老师身边。    有她认识的,也有她不认识的。    “笙笙啊,英语组这边,要选三个同学出去代表咱们学校参加市里的演讲比赛,然后老师记得班里你口语不错,所以让你试试。”  英语老师语重心长的交代着,然后又从自己桌上拿了一张纸递给白笙笙。    这是一段简短的英文文字,粗看过去,并没有很难。  少数几个看起来陌生的单词上,都还被老师细心标注着音标。    “你先拿着熟悉一下,明天中午过来。”    “好的老师。”  白笙笙接过纸,听话的点了点头。  对这个,她倒还是有些信心。    交代完,老师就让白笙笙走了。  而办公室里的其他同学也陆陆续续拿着同样的纸张离开。    因为下课时间短暂,所以白笙笙没敢耽搁时间,打算一路小跑回去。  可没想到的是,冤家路窄。  刚推开门,迎面就撞上抱着作业本进来的曲胜男。    后来白笙笙才知道,堵着自己两次,说自己学习不好,魏不凡不可能喜欢自己的那个女孩儿,叫曲胜男,跟魏不凡同样是三班的,也同样是回回考试年级前十的学霸。    见到白笙笙,曲胜男当时脸色就不太好看。  之前在自行车比赛的公园,白笙笙怼了她一通,估计她也还没忘。    按理说俩人是该彼此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偏偏,曲胜男眼睛尖,一眼看到了白笙笙手里捏着的那张纸,立刻尖锐地道:  “怎么?十班是真的没人了吗?让你参加预选?”    身后许多等着出门的同学都听到了这句话。  对白笙笙有稍许了解的,虽然面上没说,但心里恐怕也是这样想。  被老师叫过来的同学,哪一个不是班里的佼佼者?    不说英文回回满分,至少一百三以上是绝对没什么问题的。  而白笙笙呢,恐怕连一百分都考不到吧!    白笙笙自然也很清楚,自己的成绩根本不够看,甚至可以说是耻辱。但这一次的比赛,明明就是比口语水平,跟成绩又有什么关系?    她不甘示弱,当即反驳:“十班人才有很多,但可能我们老师觉得,对手是你这样的水平的话,派我出来,已经绰绰有余了。”    话音刚落,背后传来一阵不加掩饰的笑声。    “白笙笙你知道她是谁吗?”  “对啊,白笙笙你怎么能这么自大,胜男她每次英语都是年级最高分的。”  “跟胜男比英语,白笙笙你糗大了。”    ……    曲胜男本来被气的不轻,但一听到所有人都在帮她说话,反倒是笑了。  一双狭长的凤眼揶揄看着白笙笙,似乎在说:  你难道心里没点数吗?    可白笙笙却像是什么没听到,也什么都听不懂的样子。  她淡定的挑着眼尾看了一眼曲胜男,眼神里全然没有类似羞愧或自卑的情绪。    “走着瞧呗。”  她撂下一句话,然后转身潇洒的走了。    至于他们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管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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