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这么平凡的女生到底怎么搞定那么完美的男人的!?    任笙下了车,公交车开走之后仍旧有爱看热闹的乘客探出头来向后张望,还好被司机师傅及时制止了危险行为。    任笙不动声色地站在何岳的跑车前面,沉默地等待着他先开口。    何家少爷一改刚刚的痴汉做派,打开副驾驶车门对她说道:“上车。”    上车?上什么车?她疯了要上他的车?任笙站在原地不为所动,她很懊恼这么珍贵的下班时间自己居然跟一个不相干的人在这里浪费时间。“何先生,我们一次把话说清楚好吗?”任笙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    何岳嘴角上扬成一个痞里痞气的弧度,他整个身子向前倾靠在方向盘上看她:“你不会认为我真看上你了吧?”    “不会,”任笙依旧没什么表情地回:“何先生又不是真的有智力障碍。”    如果当事人不是自己话,何岳说不定就要拍手称赞她噎的好了。“上车吧,”何岳撇了撇嘴,颇不乐意地有了几分诚意:“我是来找你帮忙的,于芷曦那家伙居然还没回来,据她自己说在那附近迷路了。”    任笙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表情:“她真迷路了?找我帮什么忙?”    何岳面露难色,最后豁出去地道:“我也不记得路。”    (二)    任笙对何岳的车技是有心理阴影的,所以从上车开始,她便一直扭头看着窗外呼吸城市中不算新鲜的空气。    因为不知那块狗皮膏药怎么样了,何岳把车开得飞快。转而一想,又觉得那家伙非常活该,老老实实待着不就没事了,成天到晚除了惹出问题就是制造麻烦,真是想到就烦!    心烦意乱的何岳刻意不去理会于芷曦的事,跟不发一语的任笙搭起话来:“你从小记性就这么好啊?”    任笙看着窗外一帧一帧不断退去的风景:“还成。”    何岳侧目看她又看前面,并没有介意任笙的冷漠态度:“吃什么吃的?我也试试。”    任笙转过头来,似笑非笑地瞥他一眼:“吃苦。”    何岳下意识摸摸鼻子,妈的真是不能更赞了,怎么一跟这女的讲话就词穷?虽然长得清汤寡淡的,却自带一种奇怪的磁场,一种令他不断想吸引她注意力的奇怪磁场,因为何岳很难相信自己居然连这种相貌平平的姑娘都收服不了了!    他若问一句,她便回几个字,他若就此不讲话了,她就一定安静得仿佛车里只有他一个人。这样的相处模式,至少在何岳活过的二十七年里,是从来不曾有过的,也因此,他才觉得新鲜极了,有趣极了,就仿佛是猎人在追逐一种从未见过的物种,过程中充满了刺激与挑战。    车子已经开进郊区,任笙开口指引路径,却仍旧对他惜字如金。何岳是亲眼见识过任笙的超人记忆力的,所以他乖乖闭着嘴,相当配合地开着车。    很快车子便开到了第一处外勤地,何岳又往前开了一段距离,接下来的路况他便是一丁点记忆也没有的,毕竟那时是任笙开车赶往另一处外勤地的,他只顾忙着跟女主持人沟通感情也没有对路线特别注意……    前方是个分岔路口,任笙指示明确:“走左边。”    何岳边执行边怀疑:“我怎么瞅着不像?”    任笙实在懒得跟他解释中午她开车过来的时候就只有这两条路,第二处外勤地是往右边走,于芷曦既然没有跟上他们,不是开去了左边还能是什么。    傅姗姗曾经面露难色地询问任笙,花生啊,你就诚实地告诉我,你你你是不是喜欢女生?    任笙哭笑不得地说当然不是。    傅姗姗又半信半疑地追问她,那你为什么就是不肯交往男朋友?    任笙始知道这年头不肯交往男朋友也是会引起误会的。可是,她也很奇怪地反问了傅姗姗,难道男朋友真的很重要吗?    不可否认的,二姐自杀后,任笙对男人这种生物便敬而远之了。更何况,夜路她敢走,行李提得动,灯泡她会换,下水道也会通,那么,男人对她来说,究竟还有什么意义还有什么用?    想到这里,任笙再一次替于芷曦觉得不值,连她这个旁观者都看出这个何岳并没有多在乎于芷曦,更何况还是个连路也记不住的人,如果何耀威老先生当真把心血交到他手里的话,想必用不了太久,何岳便会不负众望地把家底败光罢。    何岳一路鸣着车笛声,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去,何岳的心情也减减急躁起来,妈的,等找到那块狗皮膏药他一定痛骂她一顿,这么黄金的前戏时间他难道不应该是在酒吧或者pub里寻花问柳吗!结果居然是在连个人影儿都不见的深山老林里东拐西拐!何岳拿出手机打给于芷曦,刚刚于芷曦给他打求救电话的时候语带哭腔,才说了几句她手机就没电自动关了机,这会儿自然还是不通的。    “这他妈得找到什么时候?”何岳不讲什么素质地爆起粗口来:“我看还是报警搜山吧!”说着还真的拿起手机准备拨给神圣的110。    还搜山……任笙受不了地抿了抿嘴唇,而后特别不忍心地开口阻止他:“这马上就能找到了啊,你看着地上的车轮印开。”    何大少爷倏地来了精神,打开远光灯明晃晃一照,何岳乐了:“我就知道你肯定比陈菲盈那个胸.大无脑的聪明多了!”    任笙不感兴趣地别过脸去,豁然开朗的何大少爷仍在一旁絮絮叨叨地念:“看来还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水平世界一流啊!我在法兰西待了四年也没学出什么名堂来,以后我闺女儿子就送你们瑜大去教育。”    “不要妄自菲薄,”任笙半开玩笑地讲起冷笑话来:“毕竟泡妞把妹那一套你还是学的很有名堂。”    任笙说出前半句的时候,何岳还微微诧异很是感动,结果听完后半句,他就又被噎得讲不出话来。    “哎是那个笨蛋的车!”恰巧何岳看见前方不远处停着一辆车,这才瞬间转移了话题化解了尴尬。    任笙抬眼望去,只见光线之中,于芷曦正奋力挥舞着一双手臂,又是蹦又是跳的,等何岳开得更近了任笙才发现,原来不止是蹦啊跳啊的,其实她还在惊呼和尖叫……    何岳才一下车于芷曦就冲过来梨花带雨地扑在了何岳身上:“妈的呜呜吓死我了啊……车子陷坑里不走了呜呜呜手机……手机又没有电了……”于芷曦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却仍旧不忘埋怨何岳:“你怎么才来啊,我都要……要吓死了呜呜呜……”    于芷曦抱着何岳拳打脚踢,于是何大少爷准备了一路的痛骂台词都没有派上用场,毕竟哭这么凶他也是于心不忍的,就算再不喜欢,这点人性还是要有的。“行了行了,不哭了啊。”何岳伸手拍了拍于芷曦的背,忽然意识到她仍然穿着早上那条清凉暴.露的吊带裙。何大少爷叽叽歪歪地脱下外套罩在于芷曦身上,内心的异样情绪被刻意忽略了去。    于芷曦依旧黏在他身上不肯放开,何岳的余光看到在车前不断忙碌的任笙,她先在于芷曦车上看了一圈,而后一无所获地回到他的车上继续寻找,接着何岳看着她视而不见地越过他们两个,手里多了一个从工具箱中找到的扳手。    任笙拿着扳手单膝跪在地上,然后将扳手卡在陷进坑里的那个轮胎的螺丝上,又抽出自己背包上的线绳将扳手绑好固定,而后她起身走进驾驶室,发动车子,缓给油门,接着何岳就清楚地看见,那个被固定住的扳手成了一个很好的支点,极其顺利地使轮子转出了坑。    那一刻,再一次被任笙惊到的何岳只觉得,自己真的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那似乎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悸动感觉。    *********    回去瑜城市区的时候,又哭又气折腾很累的于芷曦上了何岳的车以后便开始倒头大睡,任笙只好二度充当起司机来。    在这一天当中,任笙开了两辆好车,格外又坐了一辆豪车,她望着于芷曦风挡窗前悬挂的水晶挂件,十分好笑地心想老天一定是知道她以后开不起这么好的车,所以便索性可怜她,好让她一天之内过足瘾。    何岳对路况仍旧是没什么记忆,所以识趣地跟在任笙的后面,天已经黑了,何岳看了一眼瘫在副驾驶中沉沉睡去的于芷曦,拿出手机拨给郑易,而后刻意压低声音说道:“今晚先不聚了,出了点状况。”    那时郑易已经坐在酒吧的包厢里激动等待了,听何岳这么说,瞬间感觉一盆冰水从头浇到了脚底下。“怎么的了?”    何岳的声音特别恨铁不成钢地飘进郑易的耳朵里:“这货开进深山老林迷路了,刚把她找回来。”    郑家少爷倒吸凉气一口:“啊!那小曦曦没事吧?”    “她一天福大命大的能有什么事儿。”何岳又白了于芷曦一眼:“睡着了,我估摸一时半会儿醒不了。”    “用不用我过去?”    “不用,”何岳关了冷风:“我直接送她回家。”    “那行,”郑易很是不舍地再嘱咐一句:“别感冒了啊。”    何岳一怔,随即受不了地骂他:“听着怎么这么恶心。”    “操!”郑易立即也受不了地回骂道:“我特么是说你别让她感冒了!你感不感冒跟我有P关系!”    何岳:“……”    …… ……    车子一开进瑜城市区,何岳的车子便开在前面给任笙带路。他是想着先把于芷曦送回家去,然后再自己开车送任笙回瑜大,这样他们俩就又能有单独相处的时间了,真是想想都高兴啊。    任笙跟在何岳后面开,直到车子在寸土寸金房价高得离谱的金瑜社区停下,任笙看着何岳降下车窗跟上前询问的保安招了下手,那位保安敬个礼之后立即放行了,任笙便好笑地有了新的认知,别的小区刷卡,全瑜城最好的小区却是刷脸的。    任笙跟着何岳进了园区,真是越看越欢喜的,怪不得大家都那么想成为有钱人,住在这里的话,每天什么也不做只下楼在园区里散散步都很快乐吧,虽然她没有去过欧洲,但书籍上画册上所介绍的欧洲特色住宅区域,也实在没有比这个小区美上多少。    还记得大一刚刚入学那年,某次她跟傅姗姗经过这座举城闻名的高档住宅区,傅姗姗还拉着她的手信誓旦旦地对她“海誓山盟”起来,她说花生啊,将来我要在这里买幢房子,楼层不能太高,面积也不用太大,两百平左右就可以了,到时候把我妈你妈都接来住。    那时任笙原本还想笑她说“还面积不用太大,两百平左右就可以了”,结果听了傅姗姗的最后一句,任笙就矫情地红了眼眶。所以那一回,她也随着傅姗姗一起吹起了牛皮,她说好的姗姗,如果是我先买得起,我也按你的规格来。    想到这里,开着于芷曦车的任笙忍不住笑了出来,怪不得过来人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她跟傅姗姗绑定在一起也是不可能买得起这里的一平米的。    跟着何岳七拐八拐的,最后终于在一幢只有三层的洋房式楼前停了下来。何岳下车走到任笙跟前对她说道:“等我一下,送她上去再送你回家。”任笙点点头没有说话,然后目送何岳抱着于芷曦进了精雕细刻的楼门。    以前,任笙以为自己一定是对拜金行为嗤之以鼻的,而今再看,那时的清高,无非也只是因为自己从来就没有真正地接触过好东西而已。这么美的环境,这样好的房子,谁会真的不想住真的不想拥有呢?好在,她虽然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不能免俗,但也深深地明白,自己依然不会不择手段地追逐,人活一世,总有很多东西是得不到的,与此同时,却也有许多东西是丢不掉的,与其羡慕他人,不如珍惜拥有。    任笙没有等何岳送她,她知道自己并不属于这里,她也并不想再与何岳有半分瓜葛,她对他们那个圈子虽有兴趣却并不想要涉足。    任笙加快脚步朝园区的出口走去,已经没有再看一看美景的心情,因为她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会自卑的,而这种突如其来的自卑感又如此汹涌澎湃,太讨厌这样的自己,讨厌那个在看到豪车好房就开始质疑命运并不公平的自己,所以任笙逃得很快,似乎这样就可以甩掉人性中,那个丑陋的自己。    “女士请出示您的证件。”终于逃到出口时,任笙被戴着白色手套的警卫拦了下来。    任笙有些错愕地抬起头来,她是打算离开小区而不是要进入小区,怎么这样也会要查证件。    “您不要误会,”警卫立即解释:“因为从没见过您,您是刚刚搬进园区的吗?”    任笙抿着嘴唇摇了摇头,也说不上究竟是什么原因,只是那一刻的她,心里难受极了,就好像是逛商场时被怀疑偷拿商品的小偷。“我不是这里的住户,刚刚帮忙送同事回家。”    “那麻烦您做一个登记,”警卫立即拿过录入表:“您说明楼号楼层和户号就可以了。”    “抱歉,”任笙窘迫地站在原地:“我第一次来这里不清楚楼号,刚刚也没有上楼。”    警卫的表情已经变了几分,不过仍然保持着极高的职业素养:“那麻烦您给那位同事打电话说明一下吧,请您一定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也是按照制度办事。”    任笙下意识咬了咬嘴唇,眼前那扇出园的大门近在咫尺,有三三两两进进出出的人从这里经过,没有人被留下盘问,巡视站岗的警卫还会对他们敬礼问好,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有时候原来只是一道门的差别。    任笙觉得,这一定一定就是她此生最最窘迫尴尬的时刻了,没有人恶语相向,但并不值钱的自尊心却仍是被闷得莫名隐痛。    她根本没有办法回答警卫的问题,因为她跟于芷曦还没有熟络到交换电话号码的地步,就只是萍水相逢的同事而已,早知如此,刚刚不如就忽略矫情的自卑心,站在楼下等待何岳也总好过愣在这里接受盘问。    想到何岳,任笙忽然有些如释重负,她的通话记录里是有何岳手机号码的,白天他捉弄她时留下的。任笙拿出那个屏幕依旧残破的手机,努力辨认着通话记录中的手机号码,在她即将拨给何岳寻求帮助时,身后蓦地响起一道低沉又莫名熟悉的男声——    “这位任笙小姐是我的朋友。”    任笙怔了怔,她自然不肯相信会这样巧的有人与她同名,更何况,呆呆傻傻站在警卫面前接受盘问的人,就只有她而已。    任笙转头去看的瞬间,警卫很是恭敬地行礼开门,而后道出任笙好像在哪里听过的那三个字——    “穆先生。”    (二)    穆司城那时也正要出园区门,因为与顾青茉约好八点过去接她听一场音乐会。这座园区他也是第二次过来而已,第一次来,还是许多年前过来参加楼盘的奠基仪式,第二次过来,也就是今天,则是为了验收一下他为顾青茉准备的婚房。    顾青茉不喜欢住在冷冷清清的别墅区,她看中了这座园区中一幢三层花园洋房,一层一户,原本就是他们倾城集团自己盖的房,穆司城便为她留了完整的三层,对他来说,住在哪里也都是一样的,无非只是个睡觉的地方。    穆司城对婚姻的态度并不热忱,这无非是到了怎样的年纪就该做怎样的事而已,他靠着盖房起家,时至今日,装饰再有特色的房,在他眼中心里,也就只是冰冰凉凉的房。然而他很明白,该对顾青茉应尽的浪漫,还是一样都不能少的,所以这一日的穆司城才在下班之后特意过来这里,拿一张刚刚换了新门锁的卡,等音乐会结束的时候,他可以牵着顾青茉的手,将它握进她的掌心,学着那些二十来岁的人,与美丽的女主人一起憧憬一段白头偕老的爱情。    可是,他却偏偏又在这个时候遇见了她。    那个跟叶羽长得非常相像的女孩子。    她站在那里,有些窘迫却似乎又在强装镇定地跟警卫说话,即便她什么也没有做,可穆司城就是觉得,她拿着那部仍旧碎着屏幕的手机,轻而易举地就将他刚刚构建起来的模糊爱情摧毁得决绝彻底。    穆司城的第一反应是,他真的有必要离她远一些,再远一些。    可是不受控制的思想却又再拼了命地催促他,就算她不是叶羽又如何,就算她根本不了解他与叶羽之间的点点滴滴又怎样,至少,她有一张像极了叶羽的脸。    而穆司城也的的确确就是这样做的,当这个可怕自私的念头窜入他的脑海时,他的行动便瞬间控制了理智,所以他对警卫说——    “这位任笙小姐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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