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巧舌如簧,成功用种种升级后的好处迷惑了张依依,使她同意在这个时空大干一场!  把薛平贵踹下马!  咦?这种事情怎么好像干过呢?  张依依脑海里突然闪过第二个世界的记忆。当时她好像也是跟在渣男后面一路捣乱,让他什么事都办不成,最后消沉度日。也许有人会说,难道就没有点新意吗?  可是亲,完成任务而已。只要结局是好的,过程是不是万年如一日又如何呢?  当然,这是一本书,蠢作者要是真的这么做了无异于自掘坟墓。于是,张依依这天从相府不告而别,正按照计划跟踪薛平贵时,她遇上了一个人。  盛唐时期,长安街商铺林立,小贩无数,一眼望去乌压压一片,人满为患。  这样喧闹的场合,却有一人静静站在书坊前。她着青色男士长袍,青丝束起,以木簪挽之,露出一段柔和白皙的玉颈。她的手里捧着一本书,右手纤纤玉指不多不少,每隔十息就翻一页。  她明明只有一个人、一本书,却好像自成一个世界。外界的烦扰热闹都与她无关。张依依看了有半分钟,突然想去认识一下这个人。  这想法一出,她自己都愣了下。要知道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主动想要结识一个人。  看来这姑娘的确特别。  张依依嘴角含笑,走近问:“在看什么书?”  女子抬了下眼,也是被张依依的容貌惊了一下。回答:“此书无名,是我偶然淘来的。”  张依依也在打量她。  模样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五官清秀,中等样貌。但那一身肌肤真可谓得天独厚,跟白瓷一样,白皙细腻。而且她眉目间有种书卷之气,温文尔雅。  张依依闻言,抬头一看,这书坊原来名叫淘书屋。她点点头,直截了当地说:“其实我对书不感兴趣,却想跟你交个朋友。我是张依依。”  女子闻言,定睛看她几秒,倏地笑了。宛如冬雪融化般沁人心脾:“离尘。”  远离俗尘。  文化不高的张依依看着她,突然想到这四个字。  “喜欢看什么书?”  “都看,最爱不思进取的杂书。”离尘回答。她把书合上,夹在腋下,专心跟张依依交谈。  不擅长交朋友的张依依实在找不到什么有意思的话题,眼看着两人即将相顾无言之际,旁边突然冒出一个有着可爱苹果脸的小丫头,冲着离尘激动地喊:“我的小姑奶奶,可算找到你了。再找不到你的话,公主肯定要罚我了。”  公主?  张依依心里微动。  离尘笑得有些无奈。“只是离开一会儿,阿姐有什么好担心的?也罢,书找到了,我这就跟你回去,免得你不好交差。”便对张依依道:“我是洛阳来的,如今家住昌宁公主府,我不常出门,你要是想找我说话可以到公主府来,报上我的名字,就会有人接待。”  张依依点点头。“我会去的。”  说完,离尘带着用好奇的眼光不断打量两人的小丫头转身离去。  【宿主,那个女孩好像生了病。】  就在张依依要离去的时候,系统突然出声。  “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她属于天生体弱的那一种。】  张依依想着女孩白白的脸蛋,只能说她的皮肤太好,好到看不出一丝病态。  “严重吗?”  【在这个时代,可能没有救治的方法。】  ……那也就是说?  张依依眼中露出一丝痛色。  ——  离尘回到府中,迎面昌宁公主就递过来一封信。  望着上头铁划银钩般的字迹,离尘有一瞬间的迟疑,但还是接了过来。  昌宁公主趁机说:“晋王说,想见一见那天晚上弹琴的人。”  离尘看着阿姐脸上不加掩饰的期待之色,心里有些堵。“我再想想。”  她想回房,昌宁公主却挡住她的去路,一脸的恨铁不成钢。“大夫只是说你也许过不了三十岁,没说三十岁必死。你才十六,花一样的年纪,就想学人家清心寡欲一辈子吗?”  “阿姐。”离尘面不改色地从另一旁绕过。“我自有分寸。”  到了自己的院落,离尘才松了口气。她把新买来的古籍收好,才落座于书案前,打开晋王的书信。  信,照旧是一幅模拟战局的画。右下角有几行小字,写着日期和天气。  离尘认真看完,发现他这次的布局极为缜密,而且选择的时机极好。她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把他的部署重复一遍,又细细地想了好久。  想到外头天色都暗了,她才灵光一闪,想到他的真正意图!离尘顾不得点灯,立刻铺纸研墨,下笔如神,不过一刻钟,就又画好了一副。  她这才去点灯。  屋子里终于有了亮光,外头等候已久的丫鬟松了口气,轻声问:“县主,可要传膳?”  离尘也觉得有些饿了。“传吧。”  等菜肴上得差不多了,她的画也干了。因此折了起来,放进原来的信封里去,交给了丫鬟。“给阿姐送去。”  “是。”  ——  晋王府中,沈鹭坐立难安,来回渡步。  晋王李泽看不过去了,出言道:“她就这么好,值得你这样?”  沈鹭不理他,径自开始第八十圈。  李泽翻了个白眼,继续添油加醋。“可怜某人,一腔情义。只几封信,一首琴曲就眼巴巴地送上了整颗心。到头来,人家根本不愿意见你。不像我……”他自得地笑:“王相说了,三天后请我去相府赴宴。”  沈鹭最见不得他这副显摆的样子,恶狠狠地说:“见了面又怎样?我与离尘两心相知,互为知己。你的王三小姐呢?恐怕正眼都没看过你吧?更别说知道你喜欢什么了。”  李泽黑脸:“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算她不喜欢我,只要王允点头,她还不是得乖乖上我的花轿,进我晋王府的门?”  他说得理直气壮,可沈鹭眼尖,分明瞧见他的眼神多眨了两下——  这是李泽从小就有的毛病,每回说话不确定时,就会如此。  他正要反嘴讥嘲回来,门外已有小厮捧着一封信走近。沈鹭眼睛一亮,果断地扔下好友,眼明手快地把信抢到手,半点没犹豫地走了。  留下慢了半拍的李泽气得跳脚,指着那人远去的背影,“你、你、你”个没完。  真真见色忘友的小人一个!  “不就上回看了一眼吗?还能看坏掉不成?不就一副兵营画吗,值得捂成那样?”  早就跑走的沈鹭根本没听见,就算听见了,也是浑不在意的。他此刻,正忙着小心翼翼地取出画,铺到桌上。大手珍而重之地捋平每一条折痕。  他没点灯,怕蜡会弄脏画。就拿来一颗鸡蛋大的夜明珠,就着它散发的幽光,看清了内容。  每看一处,他脸上的笑容就扩大一分。等看完全部,他的笑容已经要咧到耳根了。  “知我者,离尘也。”  有话说,人生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沈鹭何其幸运,不但能得一知己,还是个佳人。  只可惜……离尘似乎只把他当作通信的书友,半点想跟他见面的意思都没有。上回跟李泽一起去昌宁公主府赴宴,他为了醒酒,曾误入后院,在寻找下人为他带路时,被一阵悠悠琴音所吸引。  他循着琴声,到了一处满是桃花的园子。  花苞半开,散发着幽幽清香。琴声如溪水,清洌见底。那人在桃花树后,只半露了个背影,便叫他魂牵梦萦。  要不是当时有人突然打搅,他一定能见到佳人的真面目!  他一直想知道那是谁,可不管怎么打听,都没人知道当晚是谁在桃园里抚琴。就算用了好友李泽晋王的名义直接去问昌宁公主也没用。  要不是后来离尘自己在诗句中透出了点意思来,他还猜不到!  小心收好画,沈鹭照旧放在书案下的朱漆箱子里。望着高高一摞的书信,他幽幽一叹。  什么时候才能跟离尘来一场面对面的沙盘演习,而不是再通过这样作画的方式呢?  ——  张依依跟了薛平贵一整天,发现这厮穷得响叮当也是有原因的。  一早起来,也不管自己是借宿在朋友家,不说为了抵房钱,帮朋友做些粗活什么的,就练了一个时辰的武功,读了一个时辰的书。白吃了人家一大碗粥,一大碗土豆粗粮做早午饭。  等到下午,他总算是进了城,说是找活干。  连着进了好几家富贵人家,找类似护院、账房先生之类的体面的工作。结果可想而知,这年头护院、账房先生都是比较重要的岗位,谁敢随便聘用一个无人引荐的陌生人?  他又跑了几家客栈,但他求的都是比较体面,类似管账这样的工作。一般来头大一点的客栈,都有自家信得过的,不会找他。那些小一点的,就更是老板自己做了。  眼看着薛平贵跑哪都被人拒绝,张依依跟在后面都看不下去了,特别想一脚把他踹到码头去扛沙袋!  一身的好力气,随便扛扛都能是别人的三倍!别的不说,你朋友家还有俩孩子呢,你扛个二十麻袋,换上十文钱给他们买几个包子不行么?  想到薛仁贵大口大口吃饭时,对面两个饿得面黄肌瘦的孩子露出的眼神,张依依就有让这厮原地爆炸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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