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末拐过街口,就看到了那个蹲在蛋糕店前的“小姐姐”。    “小姐姐”的一席黑衣与光线相撞,浓烈的色彩,将空间分割成光与影的极端。    莫末心跳漏了一拍。    这是莫末这辈子见过最漂亮的侧脸,“小姐姐”肤白如雪,五官精致如完美的雕刻品,远看如一尊天造的雕像,近看似优美的艺术风景画,任何修辞放到她身上,都太过苍白和空洞,不足以形容她的美。她身形相当修长,哪怕是处于蹲的状态,也足以跟大多数人等高。穿着并没有多华贵,却有种气定神闲的安宁气质,将人的注意力吸到她身上来。    “咔嚓。”相机的拍照声响起,凝聚成形的照片里,莫末惊讶地赞叹,这身材、这镜头感和气质,简直就是她梦寐以求的缪斯!    她一激动,就奔到了“小姐姐”身边,堆起和善的笑容:“小姐姐,你好。”声音温柔得都快开出花来了。    对方充耳未闻。    “小妹妹,”莫末机智地换了个更富有青春活力的称呼,“冒昧打扰一下,其实我……”    “小姐姐”侧头过来,漂亮的正颜刚在莫末的大脑里留下惊鸿一瞥,就扭回了头,继续望蛋糕店的橱柜。    “……”蛋糕比她这个大活人还好看吗?莫末深吸口气,递出名片,“美女,你好!我是拾光工作室的服装设计师莫末,我想邀请你做我们的服装模特。”    “啊?”“小姐姐”终于发出回音,慵懒的中性嗓音宛如一杯馥郁的红酒,未饮便先让人醉了几分,“你叫我啊?”    莫末点头如捣蒜,对对对,就是我叫你,看过来看过来。    “噢,我以为你叫蛋糕店的老板娘。”    那能叫美女吗?那只能叫胖大妈好吗!莫末努力控制自己波澜壮阔的情绪:“那个,美女,关于刚才我向你发出的邀请……”    “我不跟你说话。”“小姐姐”双手一紧,莫末才发现她怀里抱着一个有些陈旧的萌熊娃娃,娃娃的眼睛像诉说着一段故事,闪烁着亮人的光芒。    “呃,为什么?”    “你叫错了。”    “叫错了什么?”    “小姐姐”皱皱眉头:“你好笨啊,我有小喉糖。”她指向自己的脖颈,一颗球状物顺着脖线上下游动。    嗯嗯,喉结嘛,有的粗犷女生也有,她懂的。    “小姐姐”苦恼地摸胸口:“我没有两个小木瓜。”    这个比喻,咳,没胸没关系,她骄傲地挺起自己的A罩杯,拍拍胸口:“别怕,我也没有。”    “小姐姐”看向自己腹下三寸的禁区:“我有蛋蛋先生。”    哦,蛋蛋先生嘛,她也……莫末笑容一僵,目光古怪地沿着“小姐姐”全身走了一遍:“蛋蛋先生,该不会是指……”    “我是男哒。”    莫末整个人都不好了。    他是男的、男的,这个比女人还漂亮的人是男的!    莫末掏出镜子看看自己画了淡妆的脸,再比对面前的男孩,哇地一声哭出来,画了妆的自己连个男孩都不如,不带这样打击人的。    莫末决定不跟他好了,缪斯重新再找就是,她才不要一个比自己还漂亮的男模打击自己,哼哼。    然而雄心壮志才刚坚.挺了十秒,看到男孩接下来的举动,热血就成了一滩掀不起波浪的死水。    “波咭,我们要走了,”男孩捏起小熊娃娃的小爪子,朝莫末挥了挥,“跟这第二百五十位认错我性别的小姐姐说拜拜,拜拜。”    太萌了有木有!莫末立马扑上去抱大腿:“小弟弟,求把我带走。”她对萌物没有抵抗力啊!    男孩摇摇头:“我不要你。”    莫末痛心疾首:“为什么?”    男孩掏出一包薯片,打开来,把一片薯片放进嘴里:“你长得不像薯片。”    “???”    “他说我长得不像薯片,这是什么意思?”莫末悲愤不已,对着蛋糕店的老板娘声泪俱下,“老板娘,他蹲在这里,你一定认得他对不对,他为什么要蹲在这里,还有麻烦你告诉我,怎么才能让他带我走,啊不,跟我走?”    老板娘是位和善的中年妇女,胖得挺有技术含量,远看像个圆滚滚的球,近看好像就是骨架大了些,胳膊壮了点,看起来还挺有安全感。    这家蛋糕店除了糕点师傅外,只有她一人,店名取作“缘语”,用她的解释,就是“缘分来自于沟通的美好语言”,听起来还真有那么几分诗情画意。    老板娘乐呵呵地递给她一块新鲜出炉的布丁:“这个问题,有二百五十个人问过我,我每次都只回答一句话,你可以跟他沟通看看,说不定他就被你打动了呢。”    “不是吧,二百五十个?说起来,刚才他也说我是第二百五十个错认他性别的人,”莫末咬着勺尖,皱眉想了想,“那之前的二百四十九人都是干嘛的?”    “他们跟你差不多,想挖他去做模特、做明星、做男友,做什么都有,但可惜啊,到现在为止没一人成功。”    老板娘的笑容可瞧不出“遗憾”的意味,反而透着幸灾乐祸。    “他们为什么都失败了,说不动他?”莫末的好奇心被吊上了珠穆朗玛,只待一个答案,就能爽快地自由落体。    “这个嘛,因为他们都长得不像薯片啊。”老板娘笑得特别开心。    “……”    所以薯片到底是什么意思?莫末要抓狂了,对于这个三句不离女性敌人——食物——的人来说,薯片绝对是代表了某种含义,问题是,她不知道那是什么含义。    一股冲劲有如爆发的火山,在她血管口冲击奔腾,越是得不到手的东西,她越是想跟老天爷抢,就算是死,也要含着最后一口气挣到底。    老板娘说他每周有三个正午会来这里,一个人,不进店,就在店门外蹲着,不论日晒雨淋,有人同情过他,也有人关心过他,但他也没特别亲近哪个人,而曾经接近过他的人,都受不了他,相继离开了。    莫末听完后,哭得稀里哗啦,一个狗血淋头的故事从她突破天际的脑洞里诞生了。什么男孩家里穷啊,买不起最想吃的蛋糕,于是满口不离食物,隔三差五来店外光顾,不进店,就在外看看,望梅止渴,还有什么家里人亏待男孩,饭也不给他吃,他只能跑来蛋糕店,祈求有好心人路过,赏他一块吃剩的蛋糕。    她越想越悲哀,泪眼汪汪,决定下次见到可怜的男孩,一定请他吃最美味的蛋糕。    于是第二天,她就见到“艰难困苦”的男孩,从一辆黑色雷克萨斯副驾里走出来……朝司机挥了挥手,接着照常往店门口一蹲,自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莫末感觉她的脸,好像有那么一丁点疼,对,只有一丁点,她绝不承认她整张脸都疼肿了。    她锲而不舍地过去勾搭:“小哥哥,午好。”    “啊?”男孩懒懒地抬头,以几乎平视的目光望着半屈膝的她——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要蹲了,绝对是利用身高优势故意打击撩人犯罪的!    “Hi。”莫末一撩秀发,勾起风情万种的笑,今天她画了妆,就不信这自带勾引烂桃花技能的颜值,还勾不来男孩。    男孩蹙起了眉头,双眉仿佛经过后天精心雕琢,不多一根杂毛,不少一丝英气,只是简单地微微一蹙,仿佛凝聚了万千伤感,化成亘古不化的悲伤河流,忧愁得让人心口跟着一阵阵地疼。    对不起,论撩人的技术,是在下输了。    莫末捂着心口,甘拜下风:“你不要这样看我,我的心脏受不了。”    男孩眉心依然紧蹙:“你……”    莫末放轻了声音:“我,怎么了?”    “是谁啊?”    “……我我我,我是莫末啊。”莫末努力把自己昨天的形象从男孩的记忆里翻出来,“你看,就是拾光工作室的时装设计师,我昨天给过你名片的。”    “摸摸?”男孩苦恼地摸摸后脑勺,“给我名片的人好多啊,啊,我想起来,就是那个二百五对不对?”    “对对对。”    等等,怎么好像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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