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带着炙热感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耀出一圈又一圈毛茸茸地颗粒。偏过转角,折了一半的光影。    墙壁上挂着一副水彩,着色和流动性极好,水痕晕出迷离的质感。如果懂点门道,不难看出是扩散性成迷,极难驾驭的荷尔拜因。    林姣在这里站了很久了。    这种时间展览厅很少有人。经过的人都带着点探究看了她两眼。    这个展览厅刚送走一位客人。这儿的画作都是可以出售的,除了墙上的那副,因为它并不属于这里,它是林姣送来的。    一幅夏堇。    那客人也喜欢夏堇,点了名要这一幅,出的价钱翻着倍往上涨。    可耐不住,林姣不卖。    其实就艺术价值而言,这副画抵不上这里的任何一副;就技巧而言,它略显稚嫩;就寓意而言,没人清楚它背后的故事。但随着画作主人这两年声名鹊起,关于他的一切画作都跟着他水涨船高。    所以整幅画最值钱的,可能是它的署名:  L.C.Y    厉诚扬。  林姣在心里念了一遍这个名字,皱了皱眉,疼痛像撩起一团火一样,灼到底,心口一阵又一阵的疼。    林姣伸手去摸自己的口袋,然后自嘲地笑了笑。    她忘记了,烟这东西,她戒了。    林姣出了展厅,向着一个男人勾勾手,借了一根烟。  那男人讨好似的弯腰替她点了火,她临走前对着他挑了下唇,颠倒众生。    林姣靠在一个背光的墙角。烟头的火星在指间明明灭灭,烟雾在眼前缭绕,她动作娴熟得像个老烟枪。    “林小姐?”这儿的负责人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和林姣也算熟了,但她头一次见到林姣点烟,眉眼间的讶异一时之间掩盖不住。    “没事,烟瘾犯了。”林姣笑了笑,摆了摆手,倒也不在意她直白的目光。    这几年认识她的人,多半以为她不抽烟的,她也确实,很久没碰烟了。    那时候,她的业余时间大抵都用来看厉诚扬画画了。她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着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又瞥了眼自己被烟熏出泛黄印记的手指,毅然决然地戒了烟。    有人说,抽烟到戒烟这过程,是为重生。  可林姣后来想,大概忘记一个人才叫重生。    因为往往,戒得了烟,却戒不了人。    艺术馆外有个刚建好的喷水池,有游客兴高采烈地拍照。女孩将玉米粒抛向半空,一群白鸽扑棱着翅子向她们飞过去,一个少年在写生,专注的侧影让林姣一阵恍惚。    他们似乎是情侣。女孩玩了一会儿,约莫是觉得收到了冷落,去扯少年的袖子。少年揉乱了她的头发,转头无可奈何地说了一句什么。    林姣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但似乎有什么东西和记忆中的某个影像吻合了。    ——乖,再等我一会儿,呆会儿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烟蒂从指间抖落。    林姣突然将燃了半截的烟攥进手心,火星熄灭在了掌心里。    那半支烟在半空中被抛出一个优美的弧线,进了垃圾桶。  她出了那个阴暗的拐角,除了身上残留的烟味,一切如常。    林姣回去取了手包,手机里的未接电话多了好几条,应该是沈灼替她联系的设计师,她换了一栋新房子,但不太喜欢里面的设计。    “喂……我是。”林姣按了按太阳穴,抬手遮了一下炙热的阳光,“见面谈吧,我现在刚好有时间……地点在新……”    她的声音突然卡在了喉咙里。    “林小姐?林小姐……”对面对她的失声感到困惑,一时之间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    然而林姣什么也听不进去了。    胸腔像是被什么狠狠撞击了一下,她的大脑在那一瞬间一片空白。一种怪异的直觉,那种诡异的熟悉感铺天盖地地涌来。    林姣猛然转过身。    她看到了一个带着口罩的年轻人,在喷水池的另一侧走过。喷出的水在阳光下迅速地汽化,隔了一道朦胧的雾气,留下残虹的影子。    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她只能看到水雾后面隐约的轮廓,那个年轻人清瘦颀长的身影。    林姣不顾一切地朝着他的方向跑,直到她看着他在马路对面上了车,确定追不上他的时候,她才僵硬在了原地。    “林小姐你没事吧……”电话那头有些急了。    她在想些什么啊……林姣烦躁地揉了揉头发,理智一点一点回拢,她重新拿起了手机,“喂,你继续,我没事。”    分不清是什么了,冰凉的液体顺着脸颊滴落,晕了妆。    他不在国内。  那个人,不是他啊。    你瞧,就算过去这么久了,我还是有这么蠢的时候。    林姣转过身,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开了。    沈灼大概是依着林姣的秉性找的人,一个干练的中年女人,极会说话,但半句废话都没有。约莫沈灼把林姣的喜好说得差不多了,设计师来之前就预备好了,林姣过了目,就改了几个细节。    林姣索性做了个甩手掌柜,备用钥匙丢给她便撒手不管了。    另一边余森给林姣打电话打得没了耐性。  林姣习惯性地静了音,翻了翻通话记录,有些无语,19条。    在第20条电话打进来的时候,林姣将手机拿远了点儿,划下接听。    “呦,您还接我电话呢。”余森按着额角,咬牙切齿,“我刚还琢磨着您是不是把我拉黑了。”    “怎么着,找时间我给您赔个礼,余小少爷?”林姣抿了抿唇,语调微扬,也是笑。    余森听得眉心跳了跳。    上次听这话什么时候来着?    好几年前的事儿了,他一时兴起追她,磨到没耐性了也没得手,就打算来硬的。结果他被教训得挺惨的,基本可以记入余森人生十大败笔之一。    余森哪受过这种气,想找个机会把面子找回来,听他身边人说林姣不会水,就打算在学校组织的海边游玩时教训教训她。    哪知道情报有误,余森一步一个坑,摔得有点惨。  过程不必提,后来传的版本是,余森在海边救了落水的林姣,冰释前嫌云云。    然而知道点内幕的,都清楚——余森是去海边之后,学了游泳。    余森算是被她磨得没了脾气,“别别别,小祖宗,这不是有日子没见了吗,我这可是带了东西给你。”    “哪儿呢?有好东西你能想着我?不是有事儿瞒着我吧?”话是这么说,余森确实有点好东西都给她了。    倒也不是追她,被教训之后他就不招惹她了,女朋友也是一任接着一任,林姣谈对象他也没感觉,不过他好到让所有人都产生错觉了。    林姣只觉得余森脑回路不正常,简单的说,她怀疑余森有点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倾向……    “哪儿能啊,我哪次有好事儿没想着你。”余森身边似乎很吵,他压低声音不耐烦地说了句什么,又继续道,“姝色,新开的,我找人接你?”    “不用,我知道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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