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奇今天晚上从公司下了班之后,没有开车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机场。 他在后视镜里左看看又看看自己的脸,把刘海往下梳了梳,让自己看起来还算精神,但又不会显得过于骄傲。 等下了车之后,他又不放心地站在车窗前整理了一遍自己的服装,转了好几圈满意之后,才拿着牌子进去机场准备接他的老板。 在今天晚上之前,程奇并没有见过自己神秘的大老板。 他们听过电话,老实说,程奇觉得对面的声音非常年轻,实在不像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可能对方非常会保养,程奇这么猜想。 当然,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老板身份的问题,因为如果单单只是声音年轻得可疑,他老板的行为处事可一点都不“稚嫩”。 虽然老板不出现在公司打理事务,但是这并不会妨碍老板的深谋远虑、宏图大略。 程奇在公司工作有一年多了,但这位大老板却是从一个月前才进入公司的。 公司前段时间面临巨大的财务危机,前老板迫于无奈将公司转手,新任老板就是那个时候上位的。 本来大家都以为公司会破产,自己会失业,即使有新的老板接手,也不一定能带公司起死回生。 但是仅仅一个月,新老板就用他独特、神奇的方式拯救了公司。 程奇可以毫不夸张地拍马屁说:自己对老板的敬仰之情,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啊,他的心情非常激动,他为自己即将一窥老板真容而感到无比兴奋。 然而这样的心情在见到梦寐以求的真人的那一刻,突然就陷入了一片空白。 谁能告诉他为什么老板不仅声音年轻,长得也年轻得不像个成年人? 孟覃臻拉着行李箱从出口走出来的时候,一眼就在人群里认出了程奇。 不是他视力太好,主要是因为程奇那个家伙奇葩地举了一个粉红底色的牌子,想不扎眼都不行。 他有几分无奈地走了过去,摘掉了墨镜,伸出手,“程奇吗?我是孟覃臻。” 在程奇的职业生涯中,有三大不可思议之事: 一是自己的公司面临破产; 二是自己的公司又起死回生; 三则是他刚刚见到的他的大老板,竟然实际上还是一个未成年少年。 自己的经历真是太玄乎了,程奇感叹,开着车的余光也忍不住瞄向坐在副驾驶座的老板。 不管是从正面还是侧面看,他的老板还真是一个帅小伙啊! 比之电视里那些男明星,还真是不差哪里,程奇不禁跑偏地想到。 孟覃臻翻看着程奇给他的文件,他翻得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让程奇有些怀疑他是不是真看进去了。 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些不相信孟覃臻真的是他的老板,总觉得上天在跟他开个玩笑。 哪知,孟覃臻非常迅速地浏览完文件后,对他的发问彻底打消了他的疑惑。 “东郊那块地为什么竞争失败了?”孟覃臻皱着眉头问道,声音清冷严肃,蓦地就吓得程奇小心脏一跳。 “恩……对方的出价很巧的比我们高了一点……”他犹豫着说出了这个理由,可他知道,这个原因孟覃臻一定不会满意。 果然,就听他年轻的老板语气冷漠地回复了一句:“竞标的负责人是谁?他被开除了。” 程奇倒吸了一口凉气,弱弱地开口征询,试图给对方说点好话。 “可是老板,于经理在公司是老干部了,就因为这一次失误就开除他,是不是不太好……” 孟覃臻冷哼一声,把文件撂到了一边,“你还看不出来吗?于经理已经叛变了。” 因为上一世的时候从新闻上看到了,孟覃臻还记得,首都东郊那片开发地的最终竞标价。 他在那个基础上又抬高了一千万,才把原先成功的那家公司比了下去。 但是这一次赢了他们的对手,却仅仅只比他们高了一百万。 孟覃臻可不相信对方有自己先知的判断,而且多出的价格这么低,他绝对不相信是巧合。 他跟程奇交代道:“东郊那片地的开发权我一定要拿到手,你的任务是找出于经理泄露公司机密的证据,交给警方。” 程奇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老板,这个证据……” 恕他愚笨,他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查,他过去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啊。 “回去公司,调我办公室的监控。” “啊?”监控一词在程奇脑子里灵光一闪,恍然大悟。 公司的竞标文件在竞价那天之前都是密封的,即使于经理是负责人,在竞标现场开封之前也是不知道孟覃臻所订的价格的。 这是为了防止被人泄密,孟覃臻特地做出的吩咐。 可是程奇知道,于经理也知道,在孟覃臻的办公室即总裁办公室,电脑里还存着竞标文件的备份。 不过于经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总裁办公室长久以来没有人,看似在公司已经是荒废了的存在,所以就没有在它附近设置监控。 曾经安装的摄像头,因为没有人使用也都不再开启。 刚才孟覃臻提到的监控,并不是指公司的监控,而是他电脑上开机便会自动启动的摄像头监控程序。 而电脑上有监控这一事,除了孟覃臻和负责帮他安装监控系统的程奇,别人都不知道,于经理也不例外。 于经理如果真背叛了公司,那他一定是看了电脑里的文件,监控就一定有记录。 这事听起来似乎就很轻易地解决了呢,不过程奇还是好奇地问了一句:“老板,东郊那块地我们花3亿拿下来,值吗?” 以他的眼光,真的还看不出那片地有那么大的价值。 孟覃臻嘴角浮上了浅浅的笑意,程奇不知道,那片地未来会是首都有名的高档花园小区。 很多富人和明星都选择了住在那里,其开发价值远非现在所看到的。 既然决定要涉及房地产,孟覃臻就绝对不会错过那片地的开发。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急着孟覃臻去解决,“公司是时候找个CEO了。” 他是看出来了,程奇是个可以信任的部下,但他离成为一个出色的领导还差的远。 自己未来还是要继续从医的,公司的事他就只想在幕后当个董事长,所以必须要找到一个可靠的人去打理。 经过这一系列的交谈,程奇已经再没把孟覃臻当成一个少年看待,他的老板是真的有能力摆在那。 他本来想说老板初来乍到首都,自己应该好生招待一番,但他立马又发现,他老板对首都,真是比他这个生活了两年多的还要熟悉。 孟覃臻上一世从大学开始就一直生活在首都,整整待了十八年,要说不熟悉那是不可能的。 尽管未来的首都比起现在变化非常之大,但在这里的生活习惯早已养成,根本无需程奇特意去照顾他。 第二天一早,程奇来接他,孟覃臻其实是有自己的活动,但无奈他没有驾照不能开车实在不方便,于是便有了程奇的用武之地。 老实说,某一时刻孟覃臻产生了想让程奇转职当他秘书的想法。 但再一想,还是觉得这个家伙行为处事太大条了,不靠谱。 私人秘书什么的,还是毕业之后再找吧。 当然,一定得是个男性,他可不想他的依依会产生什么不美妙的误会。 车子一路行驶,在经过一家名为济安的医院时,孟覃臻没忍住喊了一声停。 济安医院,首都医大附属医院,全国首屈一指的脑外科神经内科医院,也是孟覃臻工作了十几年的地方。 他对这个地方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和归属感,因为这个地方有对他受益匪浅的恩师和志同道合的好友,也有着他从医生涯的辉煌和成就感。 医生是一个治病救人的职业,这个职业的成就感完全来自于他拯救了多少病人,创造了多少奇迹。 孟覃臻二十二岁开始在医院实习,因为他恩师的缘故,二十六岁就已经可以独立开刀主持手术。 他是整个济安医院最年轻的主任医师,他的恩师曾经这么对他说过:“阿臻,你生而为医。” 孟覃臻被很多人说过是天才,但这都不如老师说的那句:“你的这双手,注定是要用来握着手术刀的,你天生的使命就是来拯救他人的。” 天才的荣誉再大,也敌不过挽救一个生命的喜悦让他更有满足感。 重活一世,掌握了更多未来的先进技术,孟覃臻觉得,他的医学事业注定要迎来另一个不同的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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