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那年看到的那个男孩,带着帽子,被火无情舔舐的皮肤扭曲干裂,蚯蚓一样的疤痕遍布全脸,没有眉毛头发,衬着黑漆漆的眼睛如同恶鬼。 “哪有那么可怕嘛,这是我现在回忆的时候才会这么描述的。我小的时候,看你和看别人并没有特别的区别。” “我有正常的审美,但我并不觉得你丑。” “发自内心的实话,没带什么怜悯可怜同情之类的情绪。” “我有时候就会产生这种感觉吧,外星人看咱们会不会觉得这群两脚兽真丑?人活着最多一百年,36500天,这么少时间吃饭睡觉还占一半,这么一想,什么都释怀了。” 并不是一个救赎的故事。 而是一个从小到大青梅竹马正常的故事。 小时候经历火灾而导致包括脸在内全身烧伤的男孩,和一个普通的小女孩的故事。 无论是什么人,都活的像普通人一样,没有那么多眼泪和心酸。 ◇ 小学时的男孩,来我们班后,我是第一个和他一起玩的,也玩了好久。现在记得的只有我给他一个橘子,他偷偷扒好又还给我了;还有和我玩后他稍微放开了些,开始和我闹——打屁股游戏……后来,他有其他朋友了,再后来,我转学了。 有一次去游泳,在马路等车又遇见他了,依旧带着帽子,我再次看到他也没觉得丑陋吓人恶心,就很平静,公交车上搭了几句话,他也不认识我了。 这很好,他看起来也不错,这是最好的了。 就像我文里想写的,他并不会因为颜值而出现自卑和绝望。 我想写歧视会存在,但在他的生活中只是一个小小的杂音。 生活本就美好,杂音也是一首歌。 不得不说,我小学的班级的人文是真的不错,和他玩的特别好,也没有讨厌的歧视啊欺负啊什么的,真的很好。也可能是因为有两个校霸在我们班,现在想想,那么小的小屁孩打架还挺厉害。 现在的小学生和当年的不一样了,当年的小学生渠道少,懂得也少。没电脑没网没手机没QQ,只有上学放学。 不过这也正是时代和发展的奥秘之所在,不同的时代的人看到的不同,所以创作出的文学作品也不同,这样的不同阅历的交汇,才是最美妙的。 突然觉得自己可能要老了,有点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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