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罗岗是个好天气,左王大宅内也是一片懒散之色。一家人都聚在《忘身亭》,饮茶举酒,品风酌花,晒太阳,戏鱼虾。忘身亭其实也是一处庭园,红黄□□各色花朵娇艳,青灰茶绿,各种树木葱郁。这里一年无败色,季季花不同。五彩碎石铺路,金丝楠木筑亭。引东湖之曲水,养菏泽之鱼欢。造西湖之画舫,品千山之茶甘。鸟鸣莺莺不绝,猿嗷声声回旋。此处无山桃,胜过世外园。聚一家之众,老论天下之国事,少谈世间之花边。 皖之许久没见大家了,所以和谁都能搭上话。可絮叨的事情有很多,但也都是些家常。像这种家常,予左王家可是非常罕见。易之一直拿皖之的身材说事,调侃她三日不见,膘长一揪。替皖之打抱不平的可不止一两人,但能为她动手的,也只有美之了。 王宗瑾,王宗禀和王宗曜三兄弟,也是许久没有围炉小酌了。若在平素,倘逢他时,姜禄定会伺候着。关于酒,府中上下,无人能比肩姜禄,出其右。他平生所踏足过的酒界,大家也都只能望其项背。他鼻子轻轻一嗅,便知酒的品类;眼睛微微一瞧,就知酒的年份。只要尝上一口,却立马犯醉。没错,他虽对酒比对自己还了解,对酒比对窈窕还好求,但酒量却是极差,一杯晕,两杯醉,三杯倒,毫不夸大,绝无虚词。所以为了保持他酒圣的美誉,他从来不喝酒,也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他的酒量。 他不但会品酒,还会酿酒,兑酒。酿酒的功夫没有太多可以用词的,但兑酒的本事真的可以出一本秘籍了。他懂得酒的根性,所以知道什么酒与什么酒会交融出什么样的口感与味道来。反过来,了解人的习惯或要求,他也知道用什么样的酒可以兑出超越期待的预想来。以他对三位老爷的了解,都用不着他们开口,姜禄些微一打量,便知他们今时的心情,事先就做下准备了。 实际上,人的心情在他眼中,无喜怒,无哀乐,只有深邃之老窖,清雅之剑南,托忧之西凤,送愁之洋河,温涩之杏花,香甜之茅台,典雅之古井,神秘之董药。。。。。。 但今天姜禄没在旁边伺候,因为这里是忘身亭,只有王家人才能进来。进了此处即无尊卑之俗礼,亦无身份之芥蒂。只有没大没小的父女叔侄,嫂兄姊弟。 王宗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正反两面都是肉黄色的,没有任何图案和雕饰,侧面则是漆黑色的,于外观而言,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但他接下来的一系列动作给了莫大的提示。今天他穿了一件藏蓝色长袍,系了一条青灰色腰带,腰间吊着一个布袋。布袋边角有两三处补丁,布色不一,倒也不违和。布袋口两边各垂着一根红绳,末梢处已辨识不出当初的颜色,只有靠近袋口边的一小段还能看出红色来,所以只能猜测它本是一根红绳了。解开口袋,还未拿出里面的东西,但气味却先跑了出来,告诉你它到底是个什么玩意。没错,这初闻涩鼻,细闻含香的玩意就是一个烟斗。烟斗表面灰黑,完全辨识不出本来的样貌。但也不是什么精巧奢华的东西,唯一一个点缀便是烟斗口外围的一圈黑丝,看样子应该是一种金属,但到底是金是银就不得而知了。他把烟斗咬在嘴里,打开方才那个事先拿出来的小盒子,没错,答案揭晓,就是火柴盒。火柴燃着暧昧的火焰,撩着烟丝。王宗禀用大拇指在烟斗口一按一松,双唇配合着,吧唧了几下嘴。不一会儿,烟雾便从嘴缝间缭绕而出。 在这个家里,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左王家的人,都男穿长袍,女搭罗裙。仆人们按照性别职类稍有不同,但也都是古装打扮。当然,也不全是正儿八经的古装,也少见些现代的元素。你要是不穿这些稍具繁琐的衣服,捅着条牛仔裤什么的在这个宅子里晃荡,反而是个让人留目的异类。 大哥王宗谨一手挽住长袖,一手伸向前去。提起桌子中央蹲在火炉上的酒壶,把壶嘴先朝向王宗曜面前的小盅里点了点,然后才把自己面前的也斟了满。接着便放了回去。没有理会他对面的那盏空荡荡的酒盅。他抿了一口,喝去一大半,“这黄酒不错啊。不比姜禄的差。”说着哈哈一笑。 “还以为是姜禄酿的。”王宗禀闻着壶口飘散来的香味,挑着半边眉须,面露意外之色。 “绍兴,十八年窖藏。” “听来很难得,谁送的?” “娄山关。附着请柬。”说完,王宗谨把剩下的一口饮尽。 “在哪听过?”王宗禀一手抱于腹前,一手支在上面托着烟斗,微微仰视,似问人,又若问己。 “徽商会长。”王宗谨拧着眉头,一副“你别费时间去想了,再想你也想不出来”的表情回应到。 至始至终,王宗曜夹在两人中间,一言未语,看着皖之他们说说笑笑。但也不是出神的样子,他们俩的举止对话,他都留在眼里。 王宗禀扭头看了看王宗曜,然后余光瞟了瞟王宗谨,俩人眼神有了一个似有似无的交流后,王宗禀摆正座态,好似替王宗曜询问般,开口到,“什么事啊” “徽商大会,杭州,邀请我们。” “大哥你怎么会注意这种小事?”王宗禀说着吸了一口烟。 “每届都邀请。”说着,王宗谨又提起酒壶,加满了盅。然后举到嘴边细细闻了闻,“积极的很。”话音刚落,便畅饮而尽。 王宗禀点点头,等着。 王宗谨拿起桌上的一根银色针棒,和筷子一般长,但要消瘦许多。针棒的头部细尖,尾部一段缠着麻生,末端有个圆环,穿过圆环,挂着一串珠玉。结构和宝剑倒是有些相似。他将针棒的尖头伸进火炉,挑了挑木炭,猩红的火焰立马借着风,窜了起来。看来是酒温不够,需要加点火力。 王宗曜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拖着酒盅于鼻下把玩着,略有所思。他手中的杯子,不是非凡难寻的金玉陶瓷,琉璃奇石,就是木制的。但说起这个杯子,还有个小故事。 姜禄年轻的时候认识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两人志性相投,一个有酒,一个有诗。隔三差五就聚在一起,酒无间歇,话无空杯。但这个诗人因为家庭的原因和一位富家小姐许了亲,成了家后又不得不肩负家庭的责任,竟戒了酒,也断了和姜禄的联系。少了知己,姜禄也丢了酒性,从千杯少变成了一杯多。多年后,诗人的妻子找到了姜禄,送给他一对酒杯,并告诉他,自己的丈夫几个月前他界骋游了。姜禄听到这个噩耗并未哗然失色,表现的很是平静,似乎,他对诗人的情谊,就像那酒,早就戒了。但月寂空高时,姜禄躲在窗户的阴影下,望着桌子上的两个空杯,开始陷入挣扎。手,不禁地,慢慢地,爬上桌面。手指触碰到杯沿的那一刻,心一颤,泪两行,不知为何流。涓涌的泪水模糊了他的视线,他仿佛看到,看到诗人坐在床沿,拖着孱弱的身躯,举头望月盈,邀杯泪沾巾,心中已无酒,诗香何处寻? 过了很多年,姜禄每每邀月时,还是习惯把杯子拿出来晒晒,对着云颜风影空杯傻笑。有一次,被王宗曜撞见了,他悄悄地就姜禄对面坐了下,什么话也没说,他不愿打破,只是耐心地等待着,姜禄现在面似静平,内心实则波澜的心情平复下来的节点。他对姜禄意志的信任就如他的酒,从没失望过。王宗曜趁着姜禄努力缓和的当儿,拿起了眼前的杯子。离鼻子还有半个手臂那么长时,他就闻到了一股清香。姜禄余光中察觉到了王宗曜脸上滤过了一丝惊奇,或疑惑,他正想开口解释时,却被王宗曜抢了先。 “杏树。”姜禄眼中流露的神色证明了自己的推测,顺着这个线索,他接着推敲,“高寒。” “何以见得?”姜禄这句疑问,嘴角上扬的弧度又反过来佐证了王宗曜的猜想。 “我不懂酒,但爱诗。” 姜禄有点朦胧,不知这句话之所旨。 “知酒莫过诗,懂诗莫过酒。相传青莲居士入仕无所器,怠职倦朝,就在这个时候他通过贺季真认识了一群酒鬼,整日饮酒论诗,好不逍遥,后世谓之“饮中八仙”。其中二仙李琎深得玄宗喜爱,李隆基夸赞其“花奴姿质明莹,肌发光细,非人间人,必神仙谪堕也。”李琎不但嗜酒若狂,而且十分懂酒,他深知什么时节喝什么酒,什么酒要配什么杯子。有一次,他父亲令人收集奇珍异宝,打算祝贵妃寿,而讨好玄宗。有个塞外商人得知便来献宝,上门自荐时,王府的下人见了,寻思着,一个胡人能有什么我□□没有的宝贝啊,本想赶他走,但转念又一思虑,即使这胡人不一定有什么旷世珍奇,但或许有些稀奇的玩意。皇宫里的人宝贝见腻歪了,对些古怪玩意没准来胃口。而且看那胡人还特意用了个锦盒包着,所以可以断定不会是什么粗陋的东西,自己可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领赏的机会啊。如是心里捣鼓,便马上把他带到了管家面前。当着管家的面,那胡人自信地打开了锦盒。锦盒是长方形的,里面还裹了一层黄布。这布是塞外商人来之前特意买了裹上的,因为他了解汉人的风俗,黄色代表着帝王之尊。他汉语不太灵光,但动作却十分的商人,很会勾起对方的好奇和欲望。他慢慢地,带着夸张的表情掀开了黄布。被吊足口味的管家发现,盒子里装的原来是一根木头,还是一根从树上砍下来当柴火般的粗木。气得管家大声呵骂那个下人,“这种想骗钱的胡人你也放进来?赶快给我赶出去!”。下人吓得赶紧把商人往外推赶,但商人抱着自己的破木头嚷嚷有词,“宝贝,这是宝贝。”一直重复这句话,或许他能说清楚道明白的也就这句话了。下人边推攘,商人边叫喊。动静颇大,扰了李琎喝酒的雅兴。他推开房门问道,“何事吵闹?”管家吓得马上作揖,“小的该死,扰了公子的雅兴。”那商人一见到李琎,用带着羊肉串的口味,立马惊呼到“太美了”。这句马屁着实拍到了李琎心里。李琎靠着门,达拉着长袖,醉意熏熏地问,“你是何人?”商人抓着机会,作揖行礼后回应自己是个塞外商人,听闻王府正在寻奇珍便特意来献宝。李琎听到他要献宝便很好奇,他赤脚坐在了门槛上,招招手,让那商人上前来。但管家却进言说他是个骗子,公子莫信胡言。李琎回应,胡言未偿胡言,说着哈哈大笑。虽然没听懂李琎言之所意,但见他笑地那么开心,定不是坏事。商人快步上前,这回他没有搞气氛,绕弯子,直接打开盒子,掀起布盖,解释到,他手中那块木头可不是普通的木头,而是自己家乡伊犁河边的杏木。饮天山雪水,采日月光华,聚百年灵气,凝万世遗玉。当然,这是后来李琎对那段描述的翻译。原来,伊犁河边长满了杏树,相传,这里也是杏树的起源地,有很多都超过了百年树龄。商人进献的这根木头便是百岁杏树上伐下来的木头,若只是这样,倒也称不上稀奇。这根木头还润百年杏花露,清香不散,这倒亦不足为怪。最神的是,这棵树生长时把一颗虎魄融近了身体里。这块虎魄鹑鸟蛋般大小,呈淡红色,通体晶莹。奇上加奇的是,虎魄里面有两只蜜蜂,栩栩如生,完好无损。这样的树,普天之下,一百万棵中也找不出第二个来了。而那根胡人手里抱着的木头则正是虎魄所在之处。商人提议到,如果把这根木头以那颗虎魄为中心,精心雕琢,定能成为绝世珍宝,比如“如意”。这么一听,把管家的嘴都乐到耳垂下了,他着急邀功,说要赶快禀告老爷,但被李琎阻止了。管家以为公子要自己亲自禀报,但他没想到的是,李琎用一千两黄金买下的这根木头,竟被他做成了两个酒杯。虎魄当然是被一分为二,一边一个蜜蜂,都当了托底神兽。这事被他爹李成器知道后甚为恼怒,但木已成杯,责也无功,悔亦晚矣。他只好硬着头皮,让李琎把那两个外表朴实无华的杯子送给贵妃贺寿。但却遭到了李琎的反抗,他直接绝言,他不会把这两个杯子浪费给一个有狐臭,只会乱朝纲□□理的女人。气得李成器差点气绝。后来这两个杯子送到了懂它们的人手里,没错,就是谪仙人李十二。诗仙无论到哪里都会带着它们,也只有他更懂得这对杯子的作用,更懂得和它们作伴时的心境,怀念他的朋友们,一群真正欣赏他的诗文,理解他的抱负的挚友。”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听了王宗曜讲述这对杯子的来历,姜禄感慨道,他以前并不知道这对杯子还有这样的过往,是真是假,他没去关心,美好的故事人们都愿意去相信,去守护,去传承。 “故事没有结束,我想,它们在你身上又演绎出一段佳话。” 听着,姜禄没有出声。只是莞尔一笑,心情明显释怀不少。 “小的有个请求。”姜禄整理好心情,下个一个决定。 “我在听。”不管姜禄有什么请求,在这种氛围下,王宗曜已没有了回绝的退路。 “请老爷收下它们。”看王宗曜没作声,姜禄继续解释,“睹物易思人。它们在我这已经没了延续历史的使命,应该送给更懂的人。” “陪我喝一杯。”王宗曜拍拍姜禄的肩膀。这句话,这个动作,对姜禄而言,就是接受的信息。“你应该知道最好配什么酒。” “嗯,我马上准备火炉。” 眼下挑火的人变成了王宗谨,王宗曜闻着杏木香,自己提起酒壶,加满酒盅。 王宗禀比起喝酒更爱抽烟,但,看到王宗谨话说一半,又咽回肚子里,光抽烟已打发不走焦急,便也倒了一杯,一饮而尽。酒入辣喉,赶忧解愁。喝的舒畅了,王宗禀又来了一杯。 “让易之去吧。”王宗曜突然来了一句。 “免得他们生疑。”王宗谨点点头,表示同意。 王宗禀虽是急性子,但脑筋可一点不差,明白如果左王家一直被邀请,却不参加,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不管是什么样的麻烦,能避免的,还是用心一点的好。 “易之!”王宗禀呼唤。 “父亲。”易之听闻呼唤,马上来到船坊里。 “苏州有个聚会,你去一趟。”王宗禀吩咐自己的儿子。 “诶!”易之诺,但没追问细节。 “我也去。”美之从易之被呼唤时,就一直竖着耳朵偷听着。 “胡闹!”王宗谨呵斥美之。 “他都能去,我为什么不能?”这不是一句反问,而是一句□□裸地贬低,和表明自己去定了的决心。 场面有点尴尬,若在别处,美之也没这个胆子,但这里是忘身亭。这种时候必须有个中间人,皖之很擅长做个调解人,但现在的局面还没轮到她出头。 “周之要是在的话。。。”郁初蓉想起了自己的大儿子。 “这种小事。”王宗禀瞪了郁初蓉一眼。 “我就是想他了,都走这么久了,连个音讯都没有。也不知道在哪里。”虽说自己真的想儿子了,但言语中又掺杂点抱怨。自己的儿子,都不知道他的行踪。现在知道周之在哪,干些什么的人,也只有王宗曜,所以这份抱怨是说给王宗曜听的。 但王宗禀是个明白人,马上呵斥自己的老婆,“妇道人家。” “任务完成了,他自然会回来。”王宗曜撂下这句话后就只身离去了。 夜里,皖之端着一碗乌骨汤,来到王宗曜的书房,“爸爸。” 王宗曜知道来人是皖之,并没有抬头,而是伏案处理事务,但听到皖之叫了一声“爸爸”后,马上举起黑眼珠,眉头皱到了鼻翼根处。吓得皖之差点没端平汤羹。 “何事?”王宗曜继续埋头,钢笔飞快地在文件上划动。 “明天我想回上海。”皖之唯唯诺诺地说道。 “还不死心?” “当然不!”皖之坚定地回答。 “不准!” “父亲!”皖之想再争取一下。 “早点睡。”说着,王宗曜摆摆手,示意皖之离开。 雨夜潇潇,孤灯寒,风也寂寥,夜已荒,此情此景怎入梦?闻得满园落花殇!皖之趴在窗前,紧了紧身上的披风,陷入那无边黑暗的泥潭。这时听闻敲门声,皖之才回过神来,赤着脚,踩在毛毯上,一步一步。还没开门,就闻到一股酒香。 “知道你睡不着。”美之左手举着一瓶红酒,右手举着两个镶了金边的玻璃杯。 开了门后,皖之转身,就坐到了床上,没去理她。美之面朝着皖之的后背,勾起脚,一甩,把门关了上,然后边走,边用牙咬掉瓶塞,边朝两个杯子里倒上了红酒,“给!” 皖之扭过头,看美之的架势,再不接下,酒都快晃悠出杯沿了。皖之伸手接下后,美之把酒瓶放到了地毯上,然后一个跨步,也上了床,“别烦恼了,我的大小姐,大美人。来,cheers!”美之强硬劝酒。 但没想到,皖之一口就喝了,虽然玻璃杯比普通的要小上一个size,但那也是满满一杯啊。皖之把空杯递给了美之。 美子知道,但也害怕了,她爬下床,提起红酒,特意倒了半杯,然后递给了皖之,“皖皖你少点喝。” “来!干!”皖之和美之碰杯后,又有直接干了。美之第一口就抿了一点,但看到皖之这气势,自己不在好意思敷衍,也勉强着一口干了。果然太多了,呛的她泪眼红润。再给皖之倒酒时,美之只倒了四分之一,自己的也是。 “谁又惹你生气了?”美之知道,皖之是个性格温和的人,还稍有点懦弱,这种性格是从豆蔻年华时悄悄形成的,这种plex具体是怎么形成的,也不是一件两件事的缘由。 “你呀!” 美之耸着肩,一副很冤枉的表情。 “谁叫你这时候来的。” “好!为了我家可爱的皖皖,这锅我背了。”美之用手把她额前的短发向后捋了捋。配上她那俊俏的脸廓,man得一塌糊涂,帅得令人发指。 看着美之,不知是红酒的酒力慢慢爬上玉颈,还是别的原因,皖之的脸透着水嫩粉红。 “看什么呢?”美之明明知道,故意调戏皖之,她用食指的指肚在皖之灵巧的鼻头上轻轻地点了点。 “讨厌!”为了掩饰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为了逃离这粉红的气氛,皖之夺过美之手中的酒瓶,往自己的杯子里倒满了酒,倒满了放纵的借口。 “伤心路上,我陪你走一程。”说着美之又夺回持酒权,不矫情不含糊,也给自己的酒杯倒了满。 “一程那够。” “好!宁负苍天不负君。” 说完,两人相识大笑。一瓶红酒,两人不知喝了多久?皖之只希望这样的时光可以长一点,只是喝酒,没有烦恼的时间长一点,最好酒空了,夜走了。但她的酒量没能熬过慢慢的长夜,不多会儿,她就输了,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夜的怀抱,酣睡而去。 美之轻轻拿掉皖之手中的酒杯,仍在地毯上。顺着皖之胸口有规律地起起伏伏,目光爬上她的脸庞。肉肉的嘴唇,饱满着天真的烂漫;小巧的鼻翼,散发清雅的春风;长长的睫毛,翘着浓浓的调皮。脸颊上静躺着的刘海,卷着夏天的小波浪,美之手拈莲花,将它抚顺至耳后。然后,揉了揉皖之潮红的耳垂。皖之敏感地扭动了一下身体,摩擦了一下膝盖。看到皖之如此,美之坏坏一笑,然后侧躺下来,对着皖之,把她的头轻轻揽入怀中,接着,便一同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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