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逸哥,你帮帮我好不好?”小小的声音传入张轩逸的耳朵里,如雷贯耳。
她忘记了她的诺言,忘记了八岁的她和他拉勾说的话。
八岁的雨凡刚上小学一年级时,被几个胖胖的小男生欺负,他是四年级的学生,和她素昧平生,帮她打跑欺负她的男生本是正义感使然,当时流行的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姓名,把她送回家他便走了。可是当时的她特别的执着,就跟她现在那么执着地爱着郑川泽一样,学校里那么多人,她竟然一个一个地问,最后找到了他。
“哥哥,那天谢谢你哦。你告诉雨凡你的姓名吧,雨凡会一直记得的。”当时的她小小只,就在走廊上忽然拉住他衣服的一角。
他当时就被这个小女孩震撼到了,好执着好懂得感恩的一个女孩子。
一番纠缠和推辞,他终于还是告诉了她他的名字。本以为事情就会这么过去,有一天早上她却一直站在校门口等他,看见他来了,大老远的就踮起脚尖招手,生怕他看不见似的。
“轩逸哥哥,我把你救我的事情告诉了我的好朋友慕栀,她说这样的举动叫做英雄救美哦,按道理都要以身相许的!”当时的小雨凡闪烁着澄澈的大眼睛,一脸的天真无邪,拉着他问:“所以,轩逸哥哥,你要不要娶雨凡?”
读三年级的他当时也不明白婚姻到底意味着什么,但是看着自己的父母他就果断地对着她说了句“不要。”让苏雨凡难过了好几天,最后还一直缠着他,好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一样。
最后他终于松了口,说了句好。
“那哥哥,我们拉勾勾!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苏雨凡拉着他的手,将自己的小手指和他的小手指勾在了一起,然后满足地道:“哥哥以后要和雨凡结婚哦!拉过勾的就不能变了!变了的是小狗哦!”
如今,这段记忆更像是一段笑话。可是偏偏,他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真的爱上了她。
像是很自然的发生,就像是油盐酱醋一样地习以为常,直到她十六岁的那一年,她和他说:“轩逸哥,我跟你说个秘密,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他。
是郑川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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