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城门口值完班后,便到合肥县衙述职,刚巧碰到你们县学的书生前来报案。新任知县听说死的是个进士,不敢轻易落案,我便出面代庐州府领下此案,眼下已差人到庐州府请节度判官来。”武三才解释道。

包拯闻言,思索片刻,附在武三才耳畔细声道:

“武捕头,其实在你们来之前,我已经勘察过现场。依我推断,书房内应该有间密室或暗格,此刻凶手正躲在里面。”

“你说什么。”武三才闻言震惊,包拯的破案能力是他亲眼见识过的,当下不敢怠慢,忙令左右捕快将看热闹的学子、先生轰走,再将书房围个水泄不通。

“来五人跟我进去搜,剩下的继续守在屋外,要是哪个给老子放出去一只苍蝇,老子亲手赏他二十大板。”

武三才喝道,然后领了五名捕快进入书房,搜索可以藏身之地,包拯、赵怀也紧随其后。

趁捕快搜索书房时,武三才、包拯,以及赵怀站在卢友铭尸首前,简单讨论起案情。

“啧啧啧,这凶手还真是丧心病狂。”武三才感叹一句,而后好奇的询问,“包公子,你怎么肯定这凶手仍在书房内?”

“因为我和赵怀抵达书房时,他还没来得及逃走。”包拯讲道。

“不可能,我们进入书房后,根本没有见过其他人。”赵怀接道。

“所以我才说,书房内可能有密室或暗格。”包拯解释着,而后忽问,“你们有没有想过凶手为何要割掉死者的皮肤?”

“可能他是个嗜血的疯子,喜爱收集死者的皮肤。”武三才猜测道。

“不对,凶手之所以会割掉死者的皮肤,应该是为了掩饰某种信息,比如说疤痕、胎记等等。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凶手所炼的武功极为特别,只凭伤痕就能推断出来。凶手为了掩饰自己的武功家数,便将死者受伤的皮肉全部割走。”

“我和赵怀刚进门时,曾发现有人点过书房内的油灯,白天点油灯不是很奇怪吗?而且书房内所有倒下的家具上面都有裂痕,乃是打斗所致,唯独书架完好无损,却也倒在地上。依照我的推断,这书架应该是凶手在山长死后才推倒的,为的是让书籍散落一地,方便点燃,最直接的证据就是,死者身下的书籍竟没有一点血迹。我猜凶手原本的打算,应该是用油灯点燃书籍,引发火灾,焚烧尸体,毁灭证据。”

“至于我为何断定凶手不曾离开,则是因为此案中的另一个疑点,是什么让凶手放弃了原有的纵火计划?明明已经做好一切焚尸的准备,为何突然改为割掉皮肤?在考虑过诸多可能性后,我得出一个结论,凶手之所以改变主意,是因为我。”

“烧毁尸体是需要时间的,我与赵怀的突然造访,令凶手不敢保证纵火的实际效果,因此才临时起意,将卢友铭的皮肤割掉。”

“原来如此,可若真有个密室,凶手为何不直接将尸首也藏进去,非要费力去剥皮。”武三才问道。

“暂时不清楚,或许是因为不想让我们发现密室吧。但可以肯定的是,我来时凶手尚在,之后,也没见过任何人离开。因此,凶手一定仍在屋内。”包拯答道。

正在三人探讨案情之时,忽听一个捕快大喊:“找到了,找到了,但不是密室,而是一条地道。”

包拯与武三才闻言,相视一眼,异口同声道:“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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