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分两头,各讲一边。
实际上,不只有阿道夫在头疼,他的新手下埃文斯也在头疼如何为他的雇主服务,实际上埃文斯经过一晚上的冷静思考,实际上已经后悔这么冒然的接受这份他早就想要得到的工作,听上去很难懂,但是冷静想一下,不难理解。
一个十一岁的孩子,思虑如此之深沉,手段如此之老练,竟然会给与他如此的权力,原因却是因为他自己的一段毛遂自荐,简直是难以想象。所谓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得到了这么大权力,他要付出的东西,必然超出他的想象。可是,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
埃文斯苦笑了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冒出如此愚蠢的想法,
既然认定了这位新老板不简单而自己又是主动的入了坑,又怎么可能退出呢?何况自己真的还能忍受那种平凡的日子吗,华尔街的野狼,怎么可能活在没有权力的世界。
“叮铃铃,叮铃铃”,床头急促的电话铃声打断了埃文斯的胡思乱想。
“埃文斯先生,阿道夫少爷请您在九点钟前往庄园的会议室。”
“好的,约瑟夫先生”埃文斯用一种走样的腔调回答道。
“埃文斯先生,您身体不舒服?”虽然约瑟夫对于这个华尔街疯狗(自称和其他人称呼的区别)没有一丁点的好感,但是基于一个管家的职业操守,约瑟夫仍然关切的问了一句。
“当然,我很好,谢谢你的关心,约瑟夫先生”埃文斯迅速的平复内心的焦躁不安,用激动的语气掩饰自己内心的混乱道,“只是太兴奋了,只是太兴奋了,约瑟夫先生,昨晚休息的不太好。”
“好的,那您需要我通知阿道夫少爷,更改会面的时间么?”
“当然不,我随时准备接受老板的指令,这只是小问题。”埃文斯坚定的拒绝了约瑟夫的好意,坚定的几乎虚伪。
“好的,那通行车将在半个小时之后,在您的房门前的等您,祝您有个愉快的早晨。再见!”约瑟夫没有介意埃文斯对于自己好意的拒绝,仍然保持不变的,绅士的语气,结束了这个实际上没有一点含金量的电话。
埃文斯放下电话,看着窗外的阳光,苦笑一下,看来新老板还是很体谅新人的,至少预留了一个小时给自己。
穿好西服,镜子前的埃文斯显得兴奋而憔悴,他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好机会,也可能是他一生犯的最大的错误,不过都无所谓了,因为,无论如何他都应该去面对,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
实际上,聪明人总是喜欢将事情想得过于复杂,埃文斯绞尽脑汁的猜测阿道夫的意图时,我们的主角已经用了一个很简单的逻辑,解决了这个问题,这个逻辑就是互利。
世界上的事情都是这么有趣,越是聪明的人,越容易陷入思维陷阱,就像是一个迷宫,唯一一条生路被别人告知就是一直向前,但当你发现很久很久却也没走出迷宫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我被人骗了,紧接着你就会改变,去寻找别的路,然后你被困死在迷宫了。
其实阿道夫,埃文斯都是这样的人,不同的是一个是真正的聪明,一个是靠着先知先觉和足够多的信息的获得而显得的聪明。相比之下,第二种人更容易解开这个困局,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就不会有我一定能完成伟大事业的虚假想象,在面临他们无法依靠未来的经验来破局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遵从本能,而不是智慧,这个习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一个致命的缺陷,会让人万劫不复,但恰恰是在某个时间,本能更容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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