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杜季那首词,这首更通俗易懂,格外的豪迈,加上谭鹏略显粗犷嘶哑的嗓音,听的人热血沸腾。
杜季只是瞠目结舌,没想到谭鹏当真能作词,且做的比他的要好很多。尤其是应情应景,符合今日诗会主题。
这次连韩世忠都听懂了,他一拍桌子,高声叫了一个“好”。
“兄长就仿佛亲眼所见,沙场可不就是这般样子么!待小弟回边塞,说与小种相公听,他必定欢喜!”韩世忠激动的说道。
谭鹏洒然一笑:“这本就是作给边关将士的词,便送与你了。”
然后,他又对李愈他们说道:“男儿本自重横行,就算书生也是男人,时下认为武人粗鄙,可在下却觉得,书生若手无缚鸡之力则连个男人都算不上,所以久而久之,就作不出那些伤情别离,风花雪月的词了。”
最后拱拱手站起身来对众人道:“在下告辞!”
当谭鹏离去,酒桌诸人还在呆滞中。谭鹏的观点,当然与此时风气不符,但为什么听着让人觉得很有道理呢?
这就是一个喷子应有的素质了,作为喷子,首先要将对手的认知强行拉到自己的圈内,然后再拉智商……
韩世忠今年二十岁,初立新功,整个人是飘着的。小种经略相公上报军功,童贯其实是不大信任的。
韩世忠出身市井,懂得察言观色,武艺高强在军中出类拔萃,这样的人自然深得同袍信赖和喜欢。他在军中做了一个小官,每战却必身先士卒,甚至爬城墙的攻坚战,有一次唯独他自己爬上去奋勇作战,身披数伤,最终大胜。
可就是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战士,童贯认为小种经略相公言过其实,不予大幅升迁。当然,其中的猫腻龌龊不为外人道。
小种经略相公感觉让韩世忠这样猛将人物做一个小卒子,实在埋没其才,趁着押送重要俘虏回京就派遣他去,在一些人面前露个脸,混个眼熟,以便于未来升迁。
大宋是个特别在意皮囊相貌的朝代,连带着邻邦大辽都受到了影响。身居高位者,就没有一个长得难看的。韩世忠在这方面还是很有优势的。
京畿路是必经之地,顺理成章的韩世忠等人到了原武县休整,便碰上了谭鹏。
可能年轻,可能官场上的油滑还没学到,韩世忠把自己的老底全部向谭鹏交代。
谭鹏吃了一惊,怎么才这时候,韩世忠就开始斩头露角了么?本来他还想着招揽韩世忠,听对方这么一说,恐怕连开口都不用了。这块珠玉暂时蒙尘,但早晚是要发光,连韩世忠自己都这样以为吧。
谭鹏和韩世忠离开酒楼,那几个同行的军汉自然跟随。
韩世忠将刚刚的经历,向几个属下说了。那些军汉听闻谭鹏如此这般的维护他们,不觉间双方就亲近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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