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赵天霸的心情很好。刚刚跟美女打过交道,特别是林巧儿这种难得一见的绝色佳丽,他的心情都会很愉悦,哪怕这个美女跟他吹胡子瞪眼睛,要同他打架,都不能影响他的好心情。何况这顶轿子将要去到什么地方,他也十分清楚。派轿子来接他的人,非常的善解人意,不会令得他的好心情变坏的。

抬轿子的两个黑衣人,轻功绝佳,抬着赵天霸在屋顶上飘然前行,如履平地,迅疾异常。以这两人的身手而论,足可以跻身于江湖上的一流高手之列,居然被人役使为脚夫,可见他们的主人,是何等的气派。

轿子很快在一座四合院前停下来。

这是一座外表毫不起眼的寻常院子,整条巷子都是这种普普通通的三进四合院。然而在主人会客的房间里,居然铺着又厚又软的波斯地毯,墙上挂着吴道子的真迹,焚檀香的青铜鼎竟是西周时期的古物。整间房子布置之奢华,绝对出人意料。连赵天霸这样见多识广的大行家,也不禁摇头叹息,露出羡慕的神情。

赵天霸在一个雕花红木茶几前盘腿坐下,叹息道:“阎四爷,这里不过是你一处寻常的落脚点,居然比我家都豪华。真不愧是源记的内当家。”

坐在他对面,被称作阎四爷的中年男人,正在小心翼翼地从一个红泥小茶壶里沏出两杯茶来,满室清香,令人心胸为之一展。

赵天霸深深吸了口气,道:“好茶,是刚采的龙井。据说只有杭州虎跑泉周围十丈内出产的茶才能称为正宗的龙井茶?”

“是。”阎四爷轻轻将一杯龙井递到赵天霸面前,微笑道,“福二哥喜欢喝龙井茶,很久以前,我们就买下了那块地。听说您老也好茶,所以今年的新茶刚采下来,二哥就叫我给您老捎一点,尝个鲜。”

阎四爷说着,将两个包装极其精美的盒子推了过来。

赵天霸看也不看一眼,咯咯地笑着:“我现在到处被林大小姐追杀,哪有什么心情品茶?”

阎四爷轻抚颌下长髯,微笑道:“您老言重了。林大小姐不过跟您老爷子闹着玩罢了。女人嘛,遇到这种事情,总是要闹一阵子的。时间长了,闹不出什么名堂,这事慢慢的也就过去了。何况像林大小姐这样的大美女,身边总不会长时间没人陪伴。想必没有哪个男人,肯让自己的女人去为另一个男人拼命的。您说是不是?”

赵天霸笑道:“本来应该是这样子的。不过,老舒的儿子可能有点不同。”

阎四爷问道:“老舒的儿子?”

“就是舒鸿博的少爷,好像叫做舒无争。现在跟林大小姐在一起的,就是他。”

阎四爷脸色微变,讶道:“舒多智还有一位公子?以前倒没听说过。”

“舒无争似乎腿脚不太方便,想来很少在江湖上走动,大家不知道,也是情理之常。”

阎四爷点点头:“原来如此。不过林大小姐是个一刻也闲不住的人,舒公子如果腿脚不利索,这番可要吃点苦头了。”

“这叫周瑜打黄盖。说不定小舒做梦也想吃这个苦头呢。”

阎四爷笑道:“说得是。”随即收敛笑容,“赵老,我这次来,有一事相商。”

“请说。”

“这次事情,多亏您帮忙,我们大家都很承情……”

赵天霸打断他,道:“你们出钱请人,我拿钱办事。大家都是做生意,跟人情扯不上干系。不用拐弯抹角,有话直说。”

阎四爷沉吟道:“这件事,关系实在太重大。福二哥和我们大家都不太愿意看着林大小姐和天道堂这么追究下去。所以……”

赵天霸淡淡道:“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杀人灭口。”

只要赵天霸一死,林巧儿也就无处可查了。

阎四爷打了个哈哈,道:“老爷子多虑了。其实福二哥的意思,是想请您老去黄山消消暑。”

“源记”的根本重地是在,林大小姐和“天道堂”势力再大,对黄山也是鞭长莫及。

“原来福二先生是要老朽做一个缩头乌龟。”

“赵老言重。前些日子,二哥得了一把好剑,据说是春秋时期越王勾践的配剑,正想请您老法眼一观。你们两位老朋友在林海松涛之间烹茶论剑道,也算是人生一大快事。”

“越王勾践剑?”赵天霸怦然心动,微笑道,“这么说起来,倒真让我老人家有了点兴趣。”

“既然如此,请老爷子这就启程,如何?”阎四爷拍拍手,两名黑衣轿夫悄然而入,立在赵天霸身后。

“其实我觉得,要阻止林大小姐继续追查下去,最好的办法还是杀人灭口。”赵天霸微笑着指了指两名轿夫,“这两位,都是一流的好手,如果出奇不意地给我一下子,再加上前面有你阎四爷,老朽还真没地方可躲。”

阎四爷笑了笑,道:“老爷子,我们是生意人,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不会冒这种险。何况要杀你一剑荡九州赵老爷子灭口,那更是下下之策。”

“真是好规矩,我老人家就喜欢这种好规矩。”赵天霸大笑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身后的两个黑衣人突然动了,双剑齐出,直取赵天霸后心,与此同时,阎四爷长身而起,轻轻一掌拍出,掌势飘浮,封住了他向前的所有去路。

大笑声中,赵天霸也是一掌拍出。窄小的房间中顿时风声大作,如同狂飙骤起,威势惊人。绝少有人能想到这么瘦小的一个老人,随手一掌,竟然就使出这种开碑裂石般的掌法。

阎四爷也想不到。

双掌一交,阎四爷全身大震,身子向后飞出,“轰”的一声大响,木墙被撞得四分五裂,阎四爷整个人直摔入天井之中。

赵天霸仍然坐着,来不及站起,借着对掌的力道,身子向左横移两尺,一柄利剑擦身而过。然而另一柄剑,却终于躲避不开,正中他背心。

这个时候,赵天霸数十年生死搏杀的经验发挥出作用,在剑尖及体的瞬间,他背部的肌肉突然抽紧,同时顺着剑势向前扑倒。黑衣人只觉得剑尖一滑,锋锐无匹的剑刃从赵天霸左肋直穿而过。

赵天霸扑地而倒,左肋间鲜血狂涌。

尽管他在千钧一发的时候躲开了致命的部位,但利剑透体而过,伤势极重,绝对无法应付再一次攻击。

善泳者溺于水。

赵天霸仗剑纵横江湖,一生杀人无数,看来今天,他竟也要死于别人的剑下了。

幸好他的运气一贯都不错,在许多次身临绝境的时候,总能逢凶化吉,绝处逢生。那么这一次,给他带来好运的又是谁呢?

是林巧儿。

林大小姐宛如从天而降,大袖飞舞,将两柄长剑尽数挡开。

两名黑衣人一声呼啸,疾速退出屋外,抓起那顶黑呢软轿,抬着不住咯血的阎四爷,飘然离开了这个四合院。

赵天霸坐了起来,虽然这番挣扎令他的伤口流血更急,但他绝不能就这么趴着面对舒无争和林巧儿。像他这种堪称一代枭雄的人物,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些面子。

赵天霸喘息着说道:“没想到你来得这么快,照理,那四把剑至少也应该留得住你半个时辰。”

“因为我。”

舒无争转动着轮椅进来,简单地回答了他的疑问。

阎四爷派去的四个人,原本只要对付林巧儿一个人。只是谁也没想到过舒无争的轮椅里暗藏机关。所以,赵天霸刚一离开,那四把剑就折断了。

赵天霸点点头,不住咳嗽着,没有再问。他的伤势不容许他说太多的话。

林巧儿看着他,淡淡道:“告诉我们刚刚暗算你的人是谁,总不算坏了你的规矩吧?”

赵天霸咳嗽着叹了口气,像是自言自语地喃喃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想不到源记最守规矩的阎老四,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唉,世风日下……”

林巧儿走了,舒无争也走了。

赵天霸还活着。

尽管林巧儿认定赵天霸是害死玉金银的直接凶手,但还是放过了他。不管有多深的仇恨,要她向一个身负重伤,毫无还手之力的老人下杀手,终究做不出来。

眼看林巧儿和舒无争相偕而去,赵天霸就笑了,一边笑一边从腋下扯出一个带血的皮囊,自言自语道:“无论是谁,想要暗算我老人家,都没那么容易。”

只是,他的笑容为何如此诡诈呢?

十二

不久,江湖上传出一个惊人的消息。

“天道堂”的当家林巧儿林大小姐,要同“源记”的英牧野英三爷决斗。时间是七月十五,决斗地点在华山之巅。

这也是一个赌局。据说赌注比上次玉金银的苗疆之行押得还大。

几天之后,这个传言就得到了证实。各大赌局开始受注,开出的盘口是一比一。

“气吞万里英牧野,踏雪无痕林巧儿。”

对于向来齐名江湖的两大组织的首脑人物的决斗,连最资深的行家,也无法预测最后的胜负。

庐州,“源记”的总舵所在地的一间密室内,英牧野满脸怒色,正在大声质问阎四爷。

“是你让那个青袍老鬼去杀玉金银的?”

阎四爷脸带病容,不时轻轻咳嗽一声,显然与赵天霸对过一掌之后,内伤还没有痊愈。但他仍然站起来,恭恭敬敬地答道:“是我。”

他们结义兄弟间的规矩一向很大。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阎四爷道:“因为我们输不起。”

英牧野更加愤怒,喝道:“输不起就可以出奸使滑,做这样卑鄙无耻的事情?现在整个江湖都知道我们出千,以后谁还敢同我们做生意?”

阎四爷不说话,额头微微见汗。

“是我让他去的。”

一直坐在巨大的书案后面的福二先生温和地说道。

福二先生约莫六十岁年纪,圆圆的头圆圆的脸圆圆的身躯,穿着蜀锦团花袍子,满脸和气,在“源记”任何一间稍大一点的铺子里,好像都能见到这样一个胖掌柜。走在大街上,如果不经熟人指点,绝对没有谁能够猜想得到,他就是江南七省最大的财主,掌管十数万人身家性命的“源记”大老板福二先生!

像这样的人物,脸上总有一些特点。福二先生的特点是他的眼睛,无论何时何地,这双眼睛总是精光灿然,清澈明亮如同少女的双眸。

福二先生一开口,英牧野就不说话了。他闷哼一声,重重坐回椅子里,结实的红木太师椅发出“咯咯吱吱”的声响。

“老三,你也知道,药材买卖一向是我们最赚钱的生意。以前,我们同五毒教何教主的关系一直不错,他们那里的药材,都是由我们收购的。但是自从两年前,何教主突然被他的徒弟害死之后,新任的向教主就不肯再卖药材给我们了。而且,连我们向附近的山民收购都不可以,为此杀了我们好几个弟兄。”

英牧野怒气勃发,大声道:“那个姓向的小王八蛋,我早就想宰了他。”

“你不能。”福二先生温和地道,“你是我的兄弟,我不能让你去冒这个险。”

英牧野铁青的脸色略微有点和缓。

“所以,我们才和玉老爷摆了这一局。我们希望,他能够好好教训一下五毒教。最好是让向教主从此以后不再过问江湖上的事情。”

英牧野闷声道:“他做到了。”

“是。我也知道他一定能做到。他是最好的人选。”

英牧野哼了一声,显然不是很服气:“既然达到了目的,为什么还要老四这么做?”

福二先生看了看阎四爷。

阎四爷叹了口气,道:“三哥,这么多年,你一直在外主持场面上的事情,家里的情况,你可能不是非常清楚。”

“家里怎么啦?”

“这几年来,我们看上去很风光,实际上亏损了很多。因为我们场面太大,要用钱的地方实在太多。一些原本很赚钱的生意,近几年也被别人挤占了不少……”

英牧野怒道:“是谁这么胆大?敢跟我们抢生意?为什么不告诉我?”

阎四爷又叹息了一声:“生意场上的事情,没有谁会明着给我们下套的。大家都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要是知道是谁在暗中捣蛋,我早就告诉你了。”

英牧野点点头:“接着说。”

“前一阵子,我们跟玉老爷连赌三次,每次都输,已经亏空了不少。如果这次再输,就算药材生意的赚头再大上十倍,也绝对赔不起。”

“就算是这样,也应该是我去找赵天霸。我主外,你主内,这是早就说好了的。”

阎四爷又不说话。

福二先生叹道:“这件事不能让你去办。几十年的兄弟,大家都知道你的性格。”

英牧野怒道:“无论如何,不能搞成这个样子。现在怎么收拾?”

阎四爷头上的汗水顺着腮边往下流。

福二先生温和地道:“你去收拾。”

“我去?”英牧野跳了起来。

“对,你去。你主外,他主内,这是早就说好了的。老四虽然把事情办砸了,源记不能垮。”

英牧野脸上的肌肉扭曲成极其可怕的形状,眼睛里如同要喷出火来。良久,他重重喘了口气,慢慢坐下来。

十三

关于英牧野要跟林巧儿决斗于华山之巅的消息,玉金银可能是最后一个知道的江湖人。七月初十那天,如梦陪着他在“如梦山庄”散步时,很不经意地给他说了这件事情。

玉老爷还没有听完,就跳了起来,跳得极高,落下来的时候,已经在三丈以外。之后,他就如同离弦之箭,直射出如梦山庄去。山庄里星罗棋布的陷阱和无所不在的暗卡,竟然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奇怪的是,他的穴道不是被赵天霸封住了吗?为什么还能够跑得这么快呢?

这件事可能要玉金银自己才知道答案。

玉金银不能不跑快一点。离七月十五只有不到五天的时间,而华山却远在两千里之外。玩笑开得太大了,纵算是无所不为的玉老爷,以前也从未开过这么大的玩笑。

他不愿看到英牧野死,自然更不愿看到林巧儿死。

解铃还需系铃人。如果说,当今江湖上还有一个人能阻止这场决斗的话,这个人无疑就是他玉金银。只要他出现,这场决斗的前提就不复存在。

出山庄不久,玉老爷的速度就慢下来。尽管他急于赶到华山去,总不能靠两条腿在五天之内跑完两千里路程。他应该找一匹好马,可能还不止一匹,而是好几匹马。另外,他还需要吃点东西,再带上点干粮。所以,当他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一面“酒”旗招展的时候,脸上就露出了笑容。

玉老爷走上山坡,发现那间简陋的山间酒肆里已经有了一位客人。

一个很英俊的年轻人,坐在酒肆里唯一的一张桌子旁,桌上摆着一碟腌鸡蛋,一碟豆腐干,一碟咸水花生米,一壶水酒。一把长剑搁在年轻人的左手旁边。

玉老爷施施然走过去,在年轻人对面坐下来。在他面前还摆着一个酒杯,而且已经斟满了酒。

玉老爷问道:“还有客人要来?”

年轻人微微一笑,道:“已经来了。”

玉老爷笑道:“是我?”

“是!”

“你知道我要来?”

“是。”

“贵姓?”

“姓唐。唐星。”

玉金银笑了,端起面前的酒来,一口喝了下去。

唐星露出吃惊的神情。玉金银已经知道他是唐星,居然还敢把他斟的酒喝掉,而且喝得涓滴无存。

唐星抱拳为礼:“佩服。”

玉老爷不说话,伸出筷子开始夹菜,不过一盏茶功夫,就把三碟小菜吃得干干净净,然后端过酒壶,一口气将壶里的酒也喝得干干净净。

唐星又道:“佩服。”

玉金银淡淡道:“不必客气。我习惯在打架之前先吃饱肚子。”

唐星问道:“玉老爷要同谁打架呢?”

“谁阻挡我去华山,我就同谁打架。”

唐星又笑了,笑着站起来,挥挥手道:“告辞!”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下山去。

玉老爷愣住了。他原本是准备要好好打上一架的,没想到唐星却这么走了,而且走得毫无顾忌。难道他猜错了?

当然,玉老爷很快就知道了原因。

因为他看见了赵天霸。

这个好像永远老不死的青袍老鬼,照例由两个小姑娘扶持着,慢慢地,气喘嘘嘘地走上山来。唐星在这里等他,不过是为赵天霸拖延一点时间而已。赵天霸毕竟已经老了,论到跑,实在是不能同腿脚利索的玉老爷相提并论。

但玉老爷确实不想打架。至少现在,他一点也不想跟赵天霸这样的对手纠缠。当赵天霸刚刚上到坡前,还没有开口说话,玉老爷就站起来,朝他挥挥手道:“再见!”然后和唐星一样,头也不回地向山下走去。

赵天霸并没有阻拦,他喘息着,说了一句话,玉老爷的脚就像被钉子钉住了一样。

他说:“向阳要见你。”

说完这句话,赵天霸也走了。在两个小姑娘扶持下慢慢走下山去,山下,有两乘软轿。一顶无疑是赵天霸的,另一顶当然是准备给玉老爷的。

是去见林巧儿还是去见向阳,玉金银需要做一个选择。他一生中面临过许多次选择,却从来没有哪一次让他如此难于决断。

玉老爷很快就有了决定。他走下山去,上了一顶软轿,跟着赵天霸走了。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玉老爷看见了一个人。准确地说,是看见了一个捕快,一个名字叫做英飞扬的捕快。

英飞扬是英牧野的侄儿,和他叔叔一样,都是习武的奇才,据说鹰爪功已练到炉火纯青的地步,除了英牧野,鹰爪门中无人能出其右。但他却不是鹰爪门的正式弟子,他的师门也是江南一个十分出名的门派“四门六合刀”。英飞扬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成为“六合刀”年轻一辈中的第一高手。以他的背景和天赋,不但以后四门六合刀的掌门人必定是他,而且极有可能顶替英牧野成为“源记”的大股东之一,可以说前程无量。

可是他偏偏选择了当捕快。英牧野居然也并没有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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