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出了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了。但处理的结果让我心情糟糕了一整天。

红绿灯同向左转弯,明明是对方的车道道路施工,他转到我的车道,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它的陆虎车头稍微擦了一下我的破烂皮卡。

我根本不知道有摩擦的继续行驶了近百米后被对方截停,气势汹汹说我擦了他的车后逃逸。

我逃逸个锤子,车子,保险,驾照都齐全,一点擦着值得逃逸吗?后来我报警了。

在车子被拉走后搁置了两天,第三天也就是今天将我叫过去处理。

对方张口就是要不私了看我态度他是去4s店修理需要1万,还是去普通修理店5000要是走公,他说你有什么关系尽管叫,并且就一口咬定我事故逃逸。

我一没有犯法,二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凭什么全部就是我的责任?关系我没有,但我不信你关系大过法!

交警是这么说的,对方一口咬定我事故逃逸,一旦判定就要担全责,两千以下罚款扣除12分驾驶证分数行政拘留半个月,而且可能留下案底。我说自己没有逃逸,自己并不知情。

他说其他人包括他并不知道我不知情,只要拿出自己不知情的证据那就是对方的责任。自己怎么证明自己并不知情!我做不到。

期间,我问过做律师的亲戚,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情况下,交警队判定的权利就会非常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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