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被包围了,然而许乐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想喝一口威士忌。

喊叫声和回音混在一起,听不清方位,也数不清从窗外飞进来多少人,原本宽阔的空间一下子显得狭小拥挤。约翰里瑟非常配合地扔下手里的枪和玻璃杯,屈膝半跪在地板上,任由身后发起突袭的武装人员将自己双手铐上手铐。

哈罗德芬奇显得有些惊慌失措,但许乐能看出他的慌乱多多少少有演戏的成分,因为许乐在远江时见过很多次人们真正因意外袭击而陷入慌乱的神情。

“别动。”约翰朝许乐喊了一声,许乐恍若未闻,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从腰侧和左肋的枪套中取出两把手枪,举枪便射,几乎没有瞄准时间。

两声枪响后,室内照明的吊灯朝着地面砸落。不算宽敞的房间内,光线陡然黯淡,如果没有悬停在外的直升机用探照灯照着,室内已是一片漆黑。

同时,许乐俯身朝着窗户奔去。

既然这栋危房已经被包围,楼梯口必有重兵把守,唯一的出路就是正对街道的窗户,哪怕是一个身体素质尚可的普通人从这个高度跳下去,只要在落地时做出一个合格的翻滚动作,就不会伤到自己的双腿,更何况注射过强化药剂且佩戴了符文手环的许乐。

许乐丝毫不担心自己会被乱枪射死,他相信只要自己的动作足够快,这支发起突袭的特种作战小组甚至不会开枪。

一切不合理的细节终于拼凑出拼图的一小部分。

自己用“刘易斯”这个身份租用车辆,并在租车店留下了驾照信息,之后又驾驶着租来的厢式货车开到白宫附近企图远程刺杀一位政府高官,而在提前得到通知并锁定目标后,美联邦政府的情报部门却选择按兵不动,还特意安排一个假的肖恩康拉德吸引自己,为什么?

刺杀失败后,自己逃离现场如此顺利,为什么?

逃离后二十多个小时里,自己在离华盛顿特区不到四小时车程的纽约活动了十多个小时,而美联邦政府在得知自己的伪装身份后,没有发布任何通缉,甚至看不到任何追查的迹象,为什么?难道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其情报部门的工作能力如此低下,用了十多个小时才能定位到一个反侦察反追踪能力仅有半吊子水准的逃犯?而且定位到目标位于某间餐厅后,第一反应就是派出狙击手狙击?开什么玩笑!

在餐厅进行狙击后,几十部车和两架直升机都拦不住一部高配奔驰?凭什么?就凭驾驶者的一点超能力?拜托,这是世界强国,无论是掌握信息的速度,还是掌握信息后制定针对性计划的能力,都是世界顶尖,更不用提,这里是他们的主场。

然而在他们能够利用一切资源的主场,这场失败的拦截行动用到了什么呢?别说枪林弹雨,就连警车、路障、破胎器都没看见。

为什么?

许乐在门窗破碎的那一瞬间想通了为什么,因为自从“机器”将刘易斯的社会安全号码发送出去,自己就一直处于美联邦情报部门的监视之中。

但他们想要的不是一个企图用低级手段刺杀总统内阁成员的愚蠢刺客,哪怕这个刺客不久前在互联网上引起掀然大波,哪怕这个刺客有超能力,可比起那个创造“机器”的传奇,许乐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他们要用小角色来钓大鱼。

哈罗德芬奇和约翰里瑟未卜先知救下未曾受到伤害的“受害者”,如果只有一两个,或许纽约警局和情报部门注意不到,但救下数十个,上百个?就算是再迟钝的探员拿到上百起离奇事件的报告汇总时,也该琢磨出一点规律:只要有人即将在纽约市遇害,隐藏在城市暗面的超级英雄就会登场,以精湛的枪法打击罪恶,随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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