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舞台下已经聚集了上千人,其中有不少是在附近酒吧、迪厅甚至是夜总会出入的青年男女。
他们当中有些人性格叛逆乖张,喜欢酷炫的东西,崇尚朋克精神,当林轩几首歌唱下来,尤其是地下摇滚之王谢天笑的《向阳花》唱完,让他们彻底走不动道了。
除此之外,一些不太喜欢摇滚的路人来这里是为了看个热闹,始终有乐队免费给他们唱歌,不听白不听。
不过这些人也并不是单纯的图个新鲜,很多人在听完林轩的演唱后,打心眼里喜欢这支乐队,甚至他们会觉得欠对方一张门票钱,哪怕十块钱也好啊。
台下热烈的反响本来就在林轩的预料之中,只是当他从刚才只有两名观众到如今满坑满谷,心中的那种坐过山车般的快感还是让他不由得想要抽一口烟,对,在舞台上点燃一支烟,然后嘬完一口便尽全力抛向空中,当他扔烟的动作做出来的瞬间,全场都沸腾了。
与此同时,林轩单手举过头顶,做出了他的“招牌”动作,金属礼。
身后四人也纷纷举起了右手。
林轩大声呼喊道:“谢谢你们,你们还是喜欢摇滚的对不对?如果你们喜欢摇滚,请举起你们的手。”
台下陆陆续续有人举起了手,这场景青年似曾相识,就在一年多前公司晚会上也是如此,转眼间台下就变成了金属礼的海洋。
“一年半前,我们五门桥有首歌曲曾经在网上得到了不少关注,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闭关修炼了一段时间,到现在怕是已经被人淡忘了,不过今天,我要和我的乐队一起重新演绎这首歌曲。
“如果台下谁会唱,请不要唱。”林轩最后一句话引得全场一片笑声。
“Don't-break-my-heart,希望你们今天听完,再也不要忘记。”
“呜~呜~呜~呜~呜~呜~耶~baby,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林轩的歌声让全场再次沸腾,最夸张的是这么冷的天气有不少小伙子脱掉被雨水淋湿的衣服,兴奋的又蹦又跳,让旁边的一些漂亮姑娘想看又不好看,脸颊通红。
而这时云汐市都市快报媒体办公室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接电话的是娱乐新闻办公室的副主任老王。
“喂......你说什么,南郊新时代广场的城市公园有一只乐队在开演唱会?这大下雨天的是不是有病啊!你先别激动小李,把话说清楚,已经陆陆续续聚集了上千人?一个演唱会上千人有什么可报道的,啊?你确定?这倒是有点意思,我马上派就近的记者过去。”
挂了电话,老王又重新给在新时代广场附近居住的记者打了电话,“小程啊,你现在快点去旁边的城市公园,听说因为一只地下摇滚乐队的演出,公园外的交通目前已经瘫痪了,确定一下这是真的假的。啊?你说什么?我听不清,你那好吵啊,什么?你就在现场啊!那更好,你听我说,把现场画面用手机拍下来,哦,对了,还有外面的交通情况也要如实反馈给台里,听到没有,喂喂......”
老王听见手机突然“咔嚓”一声,然后变成一段盲音。
“我擦,这小程不会激动的把手机都给扔了吧,不行,我也得过去看看。”
......
唱完了“Don't-break-my-heart”,林轩又演唱了五门桥乐队的几首歌,这时他的体力已经有些吃不消了。
“看来平时还是缺少锻炼,再加上刚才淋雨,身体估计受了点风寒。”林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看着台下三千多名的听众,以及远处那堵成一锅粥的街道,心中安定了许多,“不过,再累也要坚持,呵呵,看现在这情况,估计明天就要上头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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