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样……要不今天我给你三倍的出场费,你看如何?”
“徐叔,这真的不是钱的事儿,我不想唱歌,是因为没有心情去唱。”
“晓晨,你当时寒暑假出来打零工的时候,是徐叔慷慨的接纳了你们乐队,就冲着这份情意你也应该帮帮我不是!”
“……”
“徐叔做事一向不多废话,我给你抬到五倍,你现在就赶过来好不好?”
“唉……那好吧,徐叔,我先说好,我是看中您的情意,并非为了钱,不过您刚才让我十分钟赶到恐怕有点困难,我现在不在学校,这样吧,我尽快拦个出租车,争取四十分钟赶到酒吧。”
“四十分钟?不行,太久了,那张老板他……”
说话间,中年人突然感觉肩膀被人轻轻地拍了一下。
“喂,老板,我来唱如何?绝对让那个胖子满意。”
徐老板猛然回头,又跟张晓晨简单交代了几句,让她尽快赶过来,便挂断电话。
“你是……?”
“你不用管我是谁,我绝对能让你的顾客满意就是了,他不是要求婚吗,我就唱一首合适的歌曲帮他营造气氛就是了。”
“他女友爱听摇滚,普通的民谣或者通俗情歌不一定能让她满意的,所以根本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要是随便唱一首情歌就可以搞定,我早就去旁边的酒吧租一名歌手了。”
“对,我就唱摇滚,而且绝对能把她的心都给唱融化了,就算换成你去求婚都能成功。”
“嘘,可不敢这么开这种玩笑。”
霎时,酒吧的大门被一名穿着皮草的妙龄女子轻轻推开,林轩看了一眼,心中不禁吐槽,“卧次奥,这简直是造孽啊,要让我帮那死胖子把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骗到手,还要让她心甘情愿,这不是强人所难嘛,瞬间感觉压力好大!”
趁着胖子还在对女人嘘寒问暖的罅隙,徐老板终于同意让林轩上台演唱,并且让小清新乐队那三个乐手帮忙伴奏,他并不指望林轩能唱得多好,只希望这家伙能拖延一些时间,等张晓晨赶来救火。
重新拿起吉他站在舞台中心的林轩,虽然此刻没有人会去在乎他,虽然他也不知道换了这副喜欢打毛衣、踢毽子的身体之后,他的歌声还会不会有曾经的那种野性,但是他心中玩摇滚的精神没有改变,十几岁后就开始诞生并再也没有消匿的叛逆风格没有改变,此时此刻,林轩的眼中只有自己以及这个舞台,他无所畏惧,就像潘帅那首《我的麦克风》中所唱的那样。
“如果没有人,只剩下我跟我的麦克风,到底怕不怕,我不怕,你怕不怕,我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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